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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简章】天津城建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

天津城建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城建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6、学校概况:天津城建大学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城市领域为主要服务对象,学科和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秉承“重德重能、从实从严、勤奋俭朴、团结竞进”的优良传统,致力于发展城市科学,培养城市经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人才。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和1个人成人教育学院。目前学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3个,本科专业47个,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14700余人,覆盖工、理、管、文等学科门类。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获得“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我校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制定我校2013年招生计划。2013年我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我校还将通过媒体及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填报志愿,以高考[微博]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种录取规则。

  按照顺序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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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考研招生简章2015

2015考研招生简章 2015天津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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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发布入口

  天津大学简介

  天津大学(Tientsin University)简称“天大”,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开中国现代高等教育之先河,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1951年经国家院系调整定名为“天津大学”,沿用至今。

  “花堤蔼蔼,北运滔滔,巍巍学府北洋高”。天津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天津,现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教育部、天津市、国家海洋局共建高校,国家“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111计划”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重点建设大学,“卓越大学联盟”成员高校,“中欧工程教育平台”、“中俄工科大学联盟”合作高校,中国著名的“建筑老八校”之一。[1]

  建校一百多年来,天津大学始终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发展前沿,以培养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形成了雄厚的科研实力,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将天津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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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天津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2019自主招生简章

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2019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为117人。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

  天津大学2019自主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 类高校。学校坚持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自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天津大学2019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1.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相关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思想品德优良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且在高中阶段具备下列报名条件之一:

  条件1: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科目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仅限创新项目/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全国一等奖;

  条件2: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科目省级赛区一等奖;

  条件3:获得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条件4:获得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条件5: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仅限创新项目/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全国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一等奖,或者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条件6: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在基础学科领域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对所报专业有浓厚兴趣与深入研究,且必须提供详细直接支撑材料。

  注意:考生不得将专利、论文作为申报材料上传报名系统。

  上述报名条件中所涉及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和科技类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获奖学生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s.cyscc.org.cn/)公示为准。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学、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

  2.招生范围

  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将面向全国招收理科考生;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招收文科考生;面向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改革省份)招收考生,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1.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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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

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天津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天津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事求是”的校训和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的目标,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天津大学2017年继续坚持“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选才理念,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等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

  (二)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决赛特等奖;

  (三) 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四) 在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方面有突出才能或极大潜力(要求自附详细材料说明)。

  二、报名及材料准备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一) 天津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含基本信息、中学成绩、个人自述、志愿信息、获奖记录等,须所在中学校长签字且加盖学校公章);

  (二) 高中阶段成绩单(含年级排名):须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三) 证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证明、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证明等材料,及其他可证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相关材料。

  注:

  1. 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

  2. 请考生参照附件《天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时,选填不超过6个意向专业并进行优先级排序,且服从专业调剂;

  3. 请考生注意在“确认志愿”前详细检查材料的完整性,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

  4. 报名材料中所有签字信息均须本人亲笔签名;

  5. 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选拔程序

  (一) 初审

  我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按照满足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和地区分布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讨后,确定最终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本...

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天津美术学院今年招生简章

天津 招生简章
2012年01月23日 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讯.出国留学网编辑、收集、整理艺术类院校相关资讯的相关内容。。本文主要关键词为:天津 招生简章

天津美术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

我院是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专业美术学院之一,2005 年我院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结论。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遵循高等艺术教育规律,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以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基点,造就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艺术人才。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有报名资格: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及创作或设计能力;4、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5、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6、具有下列疾病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间隔缺损不超过0.5厘米,生长发育营养状况良好能参加体育锻炼者除外)频发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尿毒症;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夜游症;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聋哑、色盲、色弱。
(三)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和外国留学生报考我院,请致电我院国际交流处,电话:022—26241505;或请登录:www.tjarts.edu.cn。
二、招生专业、学制、名额和地区(最后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我院招生计划面向全国不设分省计划。

招生规模

面向全国

专业

及专业方向

学制

所属院(系)

说明

书法类20人

书 法

4

中国画系

我院共有两个校区:1、南校区(造型艺术学院、中国画系、史论系)

地址:河北区天纬路4号

2、北校区(设计艺术学院、新媒体艺术学院)

地址:河北区志成道7号

注:移动媒体、数字...

【高考招生简章】天津美术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天津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院校依法招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天津美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学校代码:10073

  办学校址:

  南校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壁画、书法学、美术史论专业及专业方向。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

  北校区:视觉传达设计、首饰设计与漆艺、环境设计、服装设计、染织设计、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摄影、数字媒体艺术、综合绘画、移动媒体艺术、动画专业及专业方向。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志成道7号

  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美术学院由中国近代教育家傅增湘于1906年创办。学院几易其名,于1980年2月由天津市政府批准更名为天津美术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颇具特色,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美术院校。学院校园占地面积188亩,校舍建筑面积为16.6万多平方米。分为南、北两个校区。 天津美院下设造型艺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新媒体艺术学院和职业 成人教育学院四个二级学院,以及中国画系、美术史论系两个直属系。共设有绘画、雕塑(五年)、美术学、摄影、书法学、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十四个专业。

  面向21世纪,学院本着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完整知识结构和相对宽泛的专业技能,较高的文化素养和创造潜能,具备未来自我选择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艺术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不断强化以学科发展为中心的学院全面建设,把天津美术学院办成国际知名、国内位于前列的高水平美术学院。

  我院与国内外高等艺术院校、艺术团体和艺术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广泛。经常开展全国性艺术、艺术教育学术活动,常年同法国、比利时、德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的艺术院校和国内美术院校合作举行各类讲座和艺术品展示。

  第二章 招生机构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我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我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3年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不做分省计划。 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各学科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各专业志愿人数和高考[微博]成绩(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

【高考招生简章】天津工业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

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后,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其内容涵盖所有生源省市。

  第四条 学校性质及简况

  一、学校全称:天津工业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58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河东校区: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63号

  六、学校概况:

  学校是教育部和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含8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含9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硕士点)和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含15个工程硕士授予领域),设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现有58个本科专业,7个高职专业,涵盖工、理、管、文、经、法、艺等7个学科大类。学校下设1个学部,14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700余人,特聘两院院士和国外兼职教授50余人。学校与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等30多个国家及港澳地区的5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每年选派本科生、研究生到国外留学,同时接收国外及港澳地区留学生来校深造。学校目前总占地面积约18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4万平方米。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3年面向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并由其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在跨省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凡高考录取施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执行所在省、自治区...

【2013招生简章】天津农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天津农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农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农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农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农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1

  五、学校地址: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农学院创建于一九七六年,是天津市唯一的高等农业院校,为天津市4所市级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单位之一。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049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拥有专任教师64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40人,有教授102人、副教授242人。现有43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14个高职专业,涵盖农、工、理、管、经、文、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水产养殖、作物遗传育种、兽医学、果树学是天津市重点学科,农学和水产养殖学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水产生态与养殖实验室为天津市重点实验室,水产生态与养殖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拥有国家大宗淡水鱼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在2007年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农学院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农学院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天津农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3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天津农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微博]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农学院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农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平行志愿录取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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