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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城建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天津城建大学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天津城建大学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天津城建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城建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6、学校概况:天津城建大学是一所天津市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是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建校30多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的办学宗旨,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坚持“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服务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形成了以工、理、管为主要学科,工、理、管、经、艺、文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城建类学科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学校设有12个学院、3个教学部(中心)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具有接受外国留学生的资格。拥有学术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共有学术硕士学位点30个;获批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3个(工程、风景园林、建筑学),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4个(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环境工程、测绘工程)。本科专业50个,全日制在校生17400余人,其中本科生16500余人,硕士研究生900余人。学校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已为国家培养了4万余名适任敬业的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处在天津市高校前列。2007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成绩。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和规则、制订招生计划、审核招生重大事项等,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纪检书记为组长,校监察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我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备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我校也将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媒体及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2016年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为准。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与天津城建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年天津城建大学招生章程

高职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年天津城建大学招生章程”,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城建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6、学校概况:天津城建大学是一所天津市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是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建校近40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的办学宗旨,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精神,坚持“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服务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形成了以工、理、管为主要学科,工、理、管、经、艺、文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城建类学科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学校设有14个学院、2个教学部(中心)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具有接受外国留学生的资格。目前学校获批天津市重点一级学科4个;拥有学术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点30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4个。本科专业52个,全日制在校生17600余人,其中本科生16600余人,硕士研究生近1000人。学校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已为国家培养了4万余名适任敬业的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处在天津市高校前列。2007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成绩。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和规则、制订招生计划、审核招生重大事项等,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纪检书记为组长,校纪委监察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我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备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我校也将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媒体及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2017年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为准。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工作领...

与天津城建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天津城建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天津城建大学招生章程

  天津城建大学是一所怎样的院校?学院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是什么?通过高文本来仔细了解一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天津城建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津城建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城建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6、学校概况:天津城建大学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是天津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为现名。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为办学宗旨,以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为己任,建设高水平城建特色大学。

  第三条 学校对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天津城建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七条 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共55个。有31个专业按11个专业类招生,包括建筑类3个专业、土木类3个专业、材料类3个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3个专业、公共管理类2个专业、计算机类3个专业、电子信息类2个专业、设计学类4个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2个专业、机械类3个专业、电气类3个专业;有24个专业按专业招生,其中包括智能建造、智能制造工程、人工智能3个新工科专业,大数据管理与应用1个新兴交叉学科专业,软件工程(合作办学)1...

天津城建大学2018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8招生章程 天津城建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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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城建大学2018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城建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6、学校概况:天津城建大学是一所天津市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是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建校40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的办学宗旨,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精神,坚持“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服务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形成了以工、理、管为主要学科,工、理、管、经、艺、文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城建类学科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学校设有14个学院、2个教学部(中心)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具有接受外国留学生的资格。目前学校有学术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授权二级学科6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3种、工程硕士领域4个,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天津市一流学科。现拥有国家级和省部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18个,包括1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8个省部级技术工程中心,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级高校智库,1个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1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级成果转化中心和1个省部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建校级科研机构15个,有力促进了各学科协同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本科招生专业52个,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6000余人,硕士研究生1000余人。学校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已为国家培养了5.5万余名适任敬业的优秀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处在天津市高校前列。2007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成绩。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和规则、制订招生计划、审核招生重大事项等,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校纪委监察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天津城建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城建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6、学校概况:天津城建大学是一所天津市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是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建校30多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的办学宗旨,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坚持“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服务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服务定位,坚持“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坚持“内涵充实提升、外延拓展优化”的发展思路,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服务我国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形成了以工、理、管为主要学科,工、理、管、艺、文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城建类学科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学校设有12个学院、3个教学部(中心)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目前学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0个,本科专业50个,全日制在校生17400余人,其中本科生16500余人,硕士研究生900余人,覆盖工、理、管、文等学科门类。学校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已为国家培养了4万余名适任敬业的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处在天津市高校前列。2007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成绩。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和规则、制订招生计划、审核招生重大事项等,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纪检书记为组长,校监察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我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备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我校也将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媒体及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为准。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总计划内对招生计划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最低分同分录取或顺延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

2015年天津城建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城建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6、学校概况:天津城建大学是一所天津市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是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建校30多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的办学宗旨,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坚持“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服务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服务定位,坚持“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坚持“内涵充实提升、外延拓展优化”的发展思路,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服务我国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形成了以工、理、管为主要学科,工、理、管、艺、文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城建类学科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学校设有12个学院、3个教学部(中心)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目前学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0个,本科专业50个,全日制在校生17400余人,其中本科生16500余人,硕士研究生900余人,覆盖工、理、管、文等学科门类。学校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已为国家培养了4万余名适任敬业的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处在天津市高校前列。2007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成绩。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和规则、制订招生计划、审核招生重大事项等,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纪检书记为组长,校监察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我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备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我校也将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媒体及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为准。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总计划内对招生计划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

2014年天津城建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城建大学招生简章
05月12日《2014年天津城建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城建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6、学校概况:天津城建大学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城市领域为主要服务对象,学科和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秉承“重德重能、从实从严、勤奋俭朴、团结竞进”的优良传统,致力于发展城市科学,培养城市经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人才。学校设有13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和1个人成人教育学院,具有接受外国留学生的资格。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3个,本科专业51个,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16025人,覆盖工、理、管、文等学科门类。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位于高校前列。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获得“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以纪检书记为组长,校监察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我校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制定我校2014年招生计划。2014年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为准。在规定时间内将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备案。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我校还将通过媒体及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总计划内对招生计划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

2013年天津城建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城建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3年天津城建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内容。

天津城建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城建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6、学校概况:天津城建大学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城市领域为主要服务对象,学科和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秉承“重德重能、从实从严、勤奋俭朴、团结竞进”的优良传统,致力于发展城市科学,培养城市经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人才。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和1个人成人教育学院。目前学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3个,本科专业47个,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14700余人,覆盖工、理、管、文等学科门类。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获得“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我校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制定我校2013年招生计划。2013年我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我校还将通过媒体及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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