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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7年成人高考高等学校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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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2017年成人高考高等学校招生通知

  一、报名和志愿填报

  1.符合教育部及本市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可以申请报名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

  2.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3.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参加成人高考的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电子摄像,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4.成人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两部分缺一不可。未进行网上报名的,现场不可补报,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其网上报名无效。

  5.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2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可选报2个专业志愿,但不得兼报考试科目设置不同的科类和专业。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关科类的高起专志愿。

  6.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分为两个批次,录取顺序依次为:第一批次为专升本、高起本院校的录取;第二批次为高起专院校的录取。志愿栏目按录取批次顺序设置,考生填报志愿要按录取批次顺序填报。

  7.报考艺术、体育类学校(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进行专业课加试,报考上述院校(专业)的考生须主动联系招生学校,按照招生学校专业考试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参加专业课加试。

  二、招生章程

  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等。各成人高校应对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三、考试

  成人高考考试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各区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区政府所在地。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实施,全市统一随机编排考场。

  (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考试科目

  ① 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以下简称理化)。

  ②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以下简称史地)。

  2.高起专考试科目

  ① 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外语、计算机基础。

  ②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外语、计算机基础。

  高中起点的语文、数学、外语(外语科目语种分英语、日语)、理化、史地试题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计算机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专升本考试科目按照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① 文史、中医类[含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

  ② 艺术类(一级学科)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艺术概论、计算机基础。

  ③ 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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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2017年成人高考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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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成人高考栏目诚意整理“天津城建大学2017年成人高考招生公告”,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基本情况

  1、学院名称:天津城建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

  3、办学层次:专科升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习形式:业余、函授

  6、学制:2.5年

  7、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邮编:300384

  8、学院概况:天津城建大学(原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城市领域为主要服务对象,学科和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获得“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城建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立于1989年,是天津城建大学的管理型二级学院,依托天津城建大学先进的教学条件、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办学经验和优越的办学环境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技能型实用人才,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我校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制定我校2016年招生计划。2016年我校面向湖南省、福建省、内蒙古自治区招生。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我校还将通过媒体及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填报志愿,以成人高考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成人高考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个以上专业的录取条件时,则录取到序号在前的专业;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的录取条件,则直接录取到该专业;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专科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设计/,专科升本科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招生简章。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天津市艺术类控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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