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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考评[2016]13号
关于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等四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16]20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tjkpzx.com。
二、考试时间
2016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15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0月15日下午:14:00-16: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6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0月16日下午:14:00-16: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三、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5日9:00开始至7月21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建计[2016]82号和津发改价费[2012]814号文件精神,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4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在2016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4日24:00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81号)精神,国家公布考试成绩的时间未确定,考生可在考试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