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进一步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体艺〔2007〕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实施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
2、实施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制度,是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的重要手段。
3、实施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对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起到积极导向作用。
二、考试性质与对象
体育考试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体育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学生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均应参加体育考试。
三、考试项目
2015年孝感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的方法,共三项:①坐位体前屈;②1分钟跳绳;③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
四、评分标准与计分办法
1、评分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初三年级的标准(详见附表1)。
2、计分办法:三项测试成绩满分以30分计入中考总分,其中坐位体前屈6分;1分钟跳绳9分;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15分。
五、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全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要求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地体育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2、考试地点:各县(市、区)体育考试考点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孝感市直体育考试考点由孝感市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站确定。
六、免考、缓考与补考
1、免考:凡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肾炎、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精神病、癫痫、类风湿病、慢性骨髓炎、各种血液疾病、近期进行的各种外科手术恢复期、侏儒症、巨人症、肥胖(BMI指数男生≥26.1,女生≥25.2)、严重畸形等考生,可申请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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