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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2016年秋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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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正在进行,各位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考生也要时刻关注着考试资讯,第一时间了解考试动态。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安徽六安2016年秋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安徽六安2016年秋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和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6﹞2号),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我市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

  (二)认定对象

  1、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即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二、认定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安徽省的中国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确认时统一安排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5、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认定流程

  特别提醒: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内,六安市内各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等工作时间和要求,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安排。申请人需留意本人拟报名的县区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公告,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证书领取。

  (一)网上申报

  2016年秋季全市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统一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9月30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

与安徽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相关的教师资格证认定

安徽淮北2016年秋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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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正在进行,各位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考生也要时刻关注着考试资讯,第一时间了解考试动态。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安徽淮北2016年秋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安徽淮北2016年秋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濉溪县、三区教育局,各大企业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各有关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在我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2017届毕业生不在此次认定范围)。包括:

  1、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2.学历条件

  ①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②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④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⑤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普通话条件

  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网报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见附件一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是年满18周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有我市常住户口人员;

  2.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受理;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市教育局师资科受理。

  3.申请人通过现场确认后,领取体检表,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

  各县(区)、有关高校工作人员要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的具体流程进行操作,按照市教育局制订的《淮北市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与安徽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相关的教师资格证认定

安徽池州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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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即将开始,各位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考生也要时刻关注着考试资讯,第一时间了解考试动态。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安徽池州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安徽池州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6]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师资函〔2016〕33号)等规定和要求,现将2016年秋季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池州市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池州市辖区内普通高校学生不参加秋季认定工作)。其中,户籍在池州市是指申请人提供池州市辖区内由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工作单位在池州市是指申请人在池州市辖区内有工作单位,具体分为有编制人员出具工作单位相关文件证明,有岗位没有编制人员出具本人所在池州市人事代理机构人事档案的证明,仅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视为无效证明。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池州市辖区内的申请人应回本人户籍所在地申报。

  (二)认定对象

  1. 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即:

  2013年9月试点工作启动后,从2014年起新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2.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

  认定对象中,1项为“非国考”人员,2项为“国考”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员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即《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1)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签字盖章)。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

2018秋季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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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秋季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由本网站小编整理而出!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本网站更新!祝您前程似锦!

  2018秋季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地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等环节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由各市、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以各市、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务必关注本人拟报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证书领取等。安徽省各市、省直管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公告发布网址详见附件1。

  二、认定范围对象

  安徽省2018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安徽省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安徽省居住证的人员。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

2017年安徽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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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考生,不要忘记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哦!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安徽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中国教师资格网”春季开放时间:3月15日-7月28日,期间6月2—6日系统维护,网站不开放;秋季开放时间:9月11日至12月22日,期间系统维护的具体时间将在秋季认定公告中发布。

  安徽省内各市、县(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春季、秋季开放期间受理认定工作,具体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等工作时间和要求,由各市、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含参加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务必关注本人拟报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证书领取(各市、省直管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公告发布网址见附件1)。

  二、认定范围对象

  在安徽省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

  (一)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三、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安徽省的中国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

安徽芜湖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16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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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即将开始,各位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考生也要时刻关注着考试资讯,第一时间了解考试动态。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安徽芜湖2016年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安徽芜湖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16年秋)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6〕2号)文件精神,现就芜湖市2016年秋季面向社会受理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注: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由所属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请关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告):

  一、受理范围对象

  户籍或单位(学校)在芜湖市的公民,未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规定的人员。

  (一)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国考人员必须已取得国考要求的相应学历。

  (三)身体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体检项目,在市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现定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弋矶山医院、芜湖市镜湖区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中医院新院区。其中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在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的东侧)。

  (四)普通话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要提供本人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六)参加国考人员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网报的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5安徽合肥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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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合肥教师资格认定延迟到本周末了,你做好认定前的相关准备了吗?你知道认定测试的地点是哪里吗?详情请看本文“安徽合肥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公示”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频道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日前从合肥市教育部门获悉,2015秋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测试时间有所推迟,其测试时间从10月31、11月1日调整到本周末进行。需参加本次合肥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考生请关注下文详细通知。

  各有关申报人员:

  根据《2015年秋季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现将2015年秋季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工作安排

  1、凡经过现场确认需要参加测试的申报人员,务必进入报名系统,查验确认状态为“信息已经确认,等待认定机构审批”方可参加本次测试。

  2、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按照“2015年秋季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要求,现将2015年秋季合肥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由原定的10月31、11月1日两天调至11月7日全天进行。

  (2)测试地点:合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肥市黄山路373号,金寨路与黄山路交口西300米,途经公交车:8路; 10路; 16路; 103路; 108路; 111路; 118路; 121路; 129路; 158路; 162路; 501路)

  3、参加测试人员学科分组名单及测试时间安排表

  申请人员所在学科组测试时间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随机安排,具体安排见(附件1:2015年秋季合肥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安排表)

  4、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的测试人员,按照附件二公布的本学科四个课题准备教案;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的测试人员,按照已划定的四个课题准备教案;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文化课(如:美术、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等)的测试人员,现场确认后未提供教材划定课题的,一律按照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相应学科课题准备教案。申报人员自备教材,每个课题按照第一课时设计教案,并将教材内容复印带至测试现场。

  5、测试工作程序

  (1)上午8:00,下午1:30开始测试;

  (2)申报人员查看附件一明确本人所在学科组参加测试的时间段,务必提前30分钟(上午7:30,下午1:00)到达指定候考室,出示身份证原件,现场抽签确定测试顺序。申报人上课前将复印好的课题、教案及身份证复印件(每课题、教案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仅一份)交给现场测试专家,由专家现场抽取一课题,然后开始上课。

  (3)参加测试人员按照“无生上课”的形式进行上课,上课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含答辩5分钟)。

  二、注意事项

  1、户籍在巢湖市、肥...

2017年秋季安徽萧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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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中国教师资格网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入口

2017年秋季安徽萧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我县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秋季开放时间

  (1)网报时间:10月09日至10月13日8:30-17:30。

  (2)确认时间:10月 17 日8:30-17:00。

  二、认定范围对象

  在萧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包括:

  (一)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三、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萧县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萧县人民医院)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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