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交通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交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山东交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交通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1510
第七条 学校地址:长清校区位于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无影山校区位于济南市交校路5号;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新威路115号。
第八条 办学体制和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兼顾专科(高职)教育和部分工程领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第十条 证书发放: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的学分,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山东交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条件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办学条件:山东交通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泉城济南,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以培养路、海、空、轨交通专业人才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实行山东省与交通运输部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2011年学校成为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同年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2013年列为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院校,并获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2200余亩,分为无影山校区、长清校区、威海校区3个校区办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65.3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9367人,在职教职工1297人。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和4个教学单位,开设51个本科专业,专业设置以工学学科为主,以交通为特色,涵盖文、理、工、经、管、法、艺7大学科门类。
多年来,学校坚持“立足交通,突出特色,强化素能”的办学方针和“以人为本,特色立校”的治校方针,共为国家培养毕业生6万余名,为交通行业培训各种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近5万名,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行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山东交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山东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交通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山东交通学院监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