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做好2013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校代码:14439
第五条 办学性质:山东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第九条 校址:
济南校区:济南市历城区农干院路866号,邮编:250100;北校区:齐河齐晏大街699号,邮编:251100。
第十条 学校概况: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1971年组建的山东省“五七”干部学校;198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改建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建院近四十多年来,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学院设有济南校区、北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62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7万平方米。设有13个教学系部,5个普通本科专业,38个普通专科专业,涵盖了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5个学科门类,以工学、农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现有专任教师406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42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72人。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73.16万册,电子图书40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098万元,建有食品加工、机械加工、实施农业等10个实训车间,食品安全、机械电子等综合实验室、实训室70个。
学院实行学分制、主辅修制、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注重学生的素质培养、个性发展和后续发展。学院是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点、全国英语等级PETS考点、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山东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学生在校期间可考取人力资源管理师、营销师、电子产品维修师、食品检验员、电子商务师、计算机操作员、程序员、多媒体制作员、软件工程师、装潢装饰设计员、物业管理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汽车维修工、秘书、公关员、物流师、理财规划师、农作物种子繁育员、农作物植保员、动物检疫检验员、农产品经纪人等40余种职业资格中的一种或几种职业资格证书。
学院坚持用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指导人才培养工作。坚持“师生为本、发展为要、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能力培养为重点”和“以学生为主体,关心、教育、管理、服务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人才。学院是山东省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学校、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学校。
学院十分重视学生的就业工作,设有就业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