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第六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学院概况
第七条 学校名称、国标代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13010
第八条 学院地址:
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邮政编码:266100)
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62号(邮政编码:266071)
第九条 办学体制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十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64年的山东省对外贸易学校和1984年成立的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职工大学,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十一条 基本情况:
学院紧密对接山东省开放型经济和涉外高端服务业,凸显“外”字办学特色,现有央财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2个,央财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2 个,省级品牌专业群 1 个,省级特色专业 8 个,青岛市重点专业 4 个,牵头建设 4 个青岛市中高职专业办学联盟。学院设国际贸易系、财会金融系、商务外语系、经济管理系、信息管理系、国际运输与物流系,开办24个专业,形成了国际贸易与商务、商务外语、财会与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物流管理、信息技术与服务外包、涉外旅游 6 个专业群的专业布局。
学院是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商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山东省外经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山东省旅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外语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第一批试点单位、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
办学50多年来,学院培养毕业生近5万名,广大校友在海内外创建了颇具规模的企业 3000 多家,其中既有全国五百强企业,还有诸多上市公司,众多毕业生成为业界知名企业家,为山东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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