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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政法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山东政法招生简章
05月12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4年山东政法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政法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政法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100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854亩,校舍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0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500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2万册,电子图书4600GB,是山东省自动化建设先进图书馆。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1841人。经过50余年的办学积淀,学校现在已经形成以法学教育为特色,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基本定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实施学科建设工程,重点发展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理论法学、监狱学等法学优势学科,积极拓展经济学、管理学、新闻学、英语、日语、计算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其它学科。依托学科建设基础,加强专业建设。目前,学校专业设置涵盖法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五大学科门类,以法学类专业为主,设有普通本、专科专业31个。其中,法学、监狱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等4个本科专业是山东省省级特色专业,且法学专业为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山东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三三三”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学校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学校有25门课程被评为省部级精品课程。经山东省教育厅评审核准,学校刑法学学科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证据鉴识实验室为省级重点实验室,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为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法学学科已跻身全省高校法学学科第一团队。学校设有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警官学院、商学院、外语系、信息科学技术系、新闻传播系、政治与行政管理系、体育教学部等教学单位,建有山东省社会稳定研究中心、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司法研究院、经济法研究所、地方立法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学校重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建有精品课程录播室、信息化教学管理平台、教务管理平台等现代化教学设施,为实现人才培养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加强实践教学,学校建有司法鉴定中心、网络教学技术中心、法学教学实训中心、监狱学教学实训中心、计算机教学实训中心、外语教学实训中心、经济管理教学实训中心、新闻传播教学实训中心、行政管理教学实训中心等校内实践教学机构或设施,其中法学教学实训中心被省教育厅评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同时,在全省法院、检察院、刑事执行机关等司法系统,以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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