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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招生章程(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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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2015高考招生简章、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普通专科 (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招生工作原则为“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学校代码:50661。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中华路1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成人高等学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前身为聊城师范专科学校,是一所百年老校。2005年8月,与普通本科院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合并办学,为学生的进一步发展开拓了空间。

  学院位于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占地341亩,固定资产总值11892万元,教学行政用房39977m2,教学仪器设备值1860万元,图书17.14万册。现有专任教师113人,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者39人。

  多年来,全院教职员工秉承百年老校"厚德博学,修身明志"的校训,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实施名师工程,注重教学质量,为国家教育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人才。绝大多数毕业生成为教育和经济建设一线的骨干,还有许多毕业生先后走向省、部、市、县级领导岗位和继续深造考取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学院是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高师远距离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助学自考先进集体、山东省大学生三下乡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集普通高等专科教育、成人高等专科教育于一体。

  学院紧密配合国家的教育教学改革,针对学生特点因材施教,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走向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学院与国外多所著名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广泛合作,双方互派教师﹑互派留学生。我院学生可申请到国外合作学校攻读高一层次学历。

  学院教学设施齐全,教学设备先进。拥有高速宽带校园网、多媒体教室、高级视听语音室、各类专业实验室、琴房、舞蹈专用教室、多功能排练厅以及田径场、球类场馆、图书馆、招待所、会议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学院食堂为“山东省高校标准化食堂”,饭菜质优价廉。校园环境幽雅,风格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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