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山西大学招生章程栏目,提供与山西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6山西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山西大学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山西大学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山西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西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0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

坞城校区(校本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大东关校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大东关红沟南街3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山西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学科专家、学生及校友代表等组成,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山西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山西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编制预留计划10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事先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相应批次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相应批次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六条山西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软件工程专业的体检要求参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执行。

  第十七条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和科类,按照考生投档...

与山西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