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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学琼林》卷四·讼狱原文及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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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四·讼狱

  作者:程登吉

  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上有恤刑之主,桁杨雨润;下无冤枉之民,肺石风清。虽囹圄便是福堂,而画地亦可为狱。与人构讼,曰鼠牙雀角之争;罪人诉冤,有抢地吁天之惨。

  狴犴猛犬而能守,故狱门画狴犴之形;棘木外刺而里直,故听讼在棘木之下。乡亭之系有岸,朝廷之系有狱,谁敢作奸犯科;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续,上当原情定罪。囹圄是周狱,羑里是商牢。桎梏之设,乃拘罪人之具;缧绁之中,岂无贤者之冤。两争不放,谓之鹬蚌相持;无辜牵连,谓之池鱼受害。

  请公入瓮,周兴自作其孽;下车泣罪,夏禹深痛其民。好讼曰健讼,挂告曰株连。为人息讼,谓之释纷;被人栽冤,谓之嫁祸。徒配曰城旦,遣戍是问军。三尺乃朝廷之法,三木是罪人之刑。

  古之五刑,墨、劓、剕、宫、大辟;今之律例,笞、杖、死罪、徒、流。上古时削木为吏,今日之淳风安在;唐太宗纵囚归狱,古人之诚信可嘉。花落讼庭间,草生囹圄静,歌何易治民之间;吏从冰上立,人在镜中行,颂卢奂折狱之清。可见治乱之药石,刑罚为重;兴平之梁肉,德教为先。

  译文及注释

  译文

  百姓如果遇到不公平的事情就会发出不满的呼声,圣明的人认为人世间没有官司可打是最宝贵的。

  上面有慎用刑法的君主,用刑犹如细雨滋润万物,使罪犯被感化而向善;下面也没有被冤枉的百姓,用来喊冤的肺石则冷冷清清。

  虽然幽苦能帮助人们弃恶从善,牢狱可能就是福堂;上古的民风淳朴,在地上画一个圈也能成为监狱。

  和人结怨打官司可以说是“鼠牙雀角”的争斗;但是犯人诉讼冤情则有“抢地吁天”的惨状。

  狴犴生得勇猛肥大,能看门守户,因此古代的牢门上常画有它的图形。棘木外面长着针刺但里面却是直的,所以古代的司法官大多在棘木下审理案件。

  乡亭的监牢有“岸”,朝廷的监牢有“狱”,谁还敢为非作歹,违法犯罪;死了的人不可能再活过来,服过刑的人也不可能再用金钱赎回,所以上面应当按照实际情况量刑定罪。

  “囹圄”是周代的监狱,“羑里”是商代的牢房。

  脚镣、手铐是用来拘捕犯人的刑具;在囚禁的犯人之中,怎么可能没有被冤枉的好人。双方互相争执而不相让就是“鹬蚌相持”;无故受到牵连则是“池鱼受害”。

  “请公入瓮”是指唐代的酷吏周兴自作自受;“下车泣罪”则是大禹对百姓的怜悯。

  好打官司称为“健讼”,没有罪而受到牵连则称作“株连”。

  帮助别人解除诉讼,称为“释纷”;被人栽赃冤枉称作“嫁祸”。判徒刑流放去做苦役的称“城旦”;充军到边境守边的称作“问军”。

  “三尺”是指朝廷的法律;“三木”是铐在犯人颈、手、足上的三种刑具。

  古时候的五种刑罚分别是:墨、劓、剕、宫、大辟;隋代以后的刑法则是:笞、杖、死罪、徒、流。

  上古的时候削木为吏,犯人能够抱木吏自己到庭受审,今天这种古朴的淳风在哪里呢?唐太宗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将两百多名死囚释放回家,规定第二年秋天再归狱受刑,结果这些犯人如期而至,古人的诚信实在值得赞许。

  “花落讼庭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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