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结合省内实际情况,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今年的招生工作做出了以下一系列要求,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 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报名条件和具体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 年普通高 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1〕7 号)执行。
2.报名结束后,各市、县(市、 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 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立工作。
3.考生电子档案是考生考试、高校录取、高校学籍管理以及 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等纸介质或 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一致,考生应对其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负责。 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无法参加考 试、录取和影响高等教育毕业证电子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 按规定整理、密封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档案内容 或收取考生建档费。
二、体检
5.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既往病史。考 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 医院相应材料。
6.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 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7.招生体检工作由各市招生办公室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组织实施。体检医院负责采集、校对考生体检信息。录入数据的 完整性由体检医院和当地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考生体检须在指 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 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生须如实 反映考生体检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对体检医院体检 结论有异议的,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中山大学第一附属 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
8.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 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公安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9.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 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 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
10.2022 年高考由3门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和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实行“3+1+2”考试模式。 艺体类考生还需加考相应专业术科考试。
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 用全国卷, 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外语选考语种为英语、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