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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陕西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延安市党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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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陕西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延安市党群系统)

各相关考生:

按照《陕西省2018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现将2018年延安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报考2018年延安市党群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分组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7日(星期六),分上午、下午两场进行,上午面试开始时间为8:00 ,考生7:00集中点名;下午面试开始时间为14:00,考生13:00集中点名。

2.地点:延安实验小学(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东段)。

三、注意事项

1.为了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妥当安排出行时间和方式,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场。

2.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3.按照面试当日分组,第1组至第7组考生请于面试当日上午7:00在延安实验小学院子集中点名、抽签确定面试考场。第8组至第14组考生请于面试当日下午13:00在延安实验小学院子集中点名、抽签确定面试考场。考生开始抽取面试顺序号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侯考室。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将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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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鹰潭党群系统公务员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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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鹰潭市党群口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成绩排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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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鹰潭市党群口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成绩排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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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延安市党群系统公务员总成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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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市党群系统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公共科目

  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安排公告

各有关考生:

  现将延安市党群系统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面试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并就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7年7月4日(星期二)。

  二、集合地点

  参加体检考生请于2017年7月4日上午08:00在宝塔区北大街西沟沟口北关小学门口集中,凡未按时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三、体检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按时到场,并注意安全。凡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责任自负。

  2.体检时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和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3.参加体检考生 7月4日当天早晨请勿进食、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前应保持正常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检测结果。

  4.到达集合地点后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体检未结束,考生不得离开。

  5.请所有参加体检考生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0911--2160835

  附件:2017年延安市党群系统参加面试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情况表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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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西党群系统公务员体能测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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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山西党群系统公务员体能测评通知,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体检栏目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山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党群系统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山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山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党群系统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工作将于近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定于2014年7月14日至17日在各招考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详见附件2)。

  省直各招考单位负责报考本单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各市委组织部负责报考本市党群机关(单位)考生的资格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分别负责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考生的资格复审、体能测评。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机构)。

  6、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和“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4)。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部门意见栏,应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或团省委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学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9、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须由有关部门出具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10、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014阳泉党群系统公务员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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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频道讯:2014阳泉党群系统公务员面试成绩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阳泉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党群系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告

  8月9日、10日,阳泉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党群系统面试工作在市委党校进行,现将入闱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行公告。

  附件:面试成绩

  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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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延安市党群系统公务员成绩及体检安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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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市党群系统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公共科目

  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安排公告

  各有关考生:

  现将延安市党群系统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面试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并就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7年7月4日(星期二)。

  二、集合地点

  参加体检考生请于2017年7月4日上午08:00在宝塔区北大街西沟沟口北关小学门口集中,凡未按时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三、体检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按时到场,并注意安全。凡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责任自负。

  2.体检时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和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3.参加体检考生 7月4日当天早晨请勿进食、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前应保持正常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检测结果。

  4.到达集合地点后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体检未结束,考生不得离开。

  5.请所有参加体检考生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0911--2160835

  附件:2017年延安市党群系统参加面试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情况表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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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4党群系统公务员体检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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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2014党群系统公务员体检详情,由公务员考试资讯中心公务员体检栏目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对报考自治区党群机关(参公单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时间:2014年7月11日(周五)早7:30

  2、地点:呼和浩特市

  3、有关要求:

  (1)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请于2014年7月10日(周四)前与报考机关(参公单位)联系,并领取体检表。

  (2)体检费400元左右,由考生个人承担。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并准备近期二寸证件照4张。

  (3)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警察职位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4)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在职的报考人员,须在体检时向自治区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考生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6)体检完毕后4日内未接到复查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接到复查通知的考生,按要求复查。

  (7)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没有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考生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报考机关(单位)联系。

  (9)体检合格考生的考察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附:1、招考单位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0471-4818449

  内蒙古老年大学:0471-4928785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0471-6655392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0471-5109209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驻会产业工会:0471-5109209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联合会:0471-4964520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0471-6611051

  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0471-6204262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0471-6924846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0471-4811430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0471-6930832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0471-2242398<...

2014宁德市党群系统公务员体检详情

2014宁德公务员体检 2014宁德党群系统公务员体检

  2014宁德市党群系统公务员体检详情,由公务员考试资讯中心公务员体检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关于宁德市党群系统2014年度考录公务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福建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现将宁德市党群系统2014年度考录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报到

  报考宁德市党群系统且进入体检的考生(具体名单附后),请于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上午7:40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和1寸彩照1张(与准考证同底)及体检费,到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工会大厦(东城国际正对面,海天水岸阳光东侧)一楼报到,并集中乘车前往医院体检。

  二、体检标准

  一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位,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根据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涉及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考生如有其中体检项目不合格的,体检结果直接判定不合格。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未准时报到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报考福建省公务员考录。

  2.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请在职考生在参加体检报到时提交所在单位(指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如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市直单位主管部门等)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面试前已提交过的除外)。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即体检前一晚8点后不得进食)。

  4.考生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得漏检。体检医生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项目。经体检医生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参加体检考生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有意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违纪事实,依据有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予以3年禁考、5年禁考、终身禁考等相应处理。

  7.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电话畅通,以便联系,随意更改通讯号码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联系电话: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党群科(0593-288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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