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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简章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古长安。现有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四年

  学院国际代码:13683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

  邮政编码:710100

  学院招办电话:029-68084661 029-68084662

  网址:http://www.xacxxy.com

  第四条 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本科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学院颁发相关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其他语种均可报考,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请此类学生慎重报考。

  第九条 学院预留计划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我院本科总计划数的1%。

  第十条 我院录取专业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第十一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以语数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 在允许退档省份的投档录取过程中,为保证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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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高考招生】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

  和陕西省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并填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码:13683

  第五条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七条 学院性质: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教发[2004]72号),由延安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

  立学院。

  第八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

  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录取模式的提档要求及生源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平行志愿的录取要求进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所有类别考试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满

  足计划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相

  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对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任何专业,但本人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其它专

  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调档,但录取专业时以高考分为准。在高考分相同的情

  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第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严重不平衡,经与生源地省(市、自治区)级招生部门协调,同意后将对个别专业

  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六条 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按以下原则进行: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考生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

  线的条件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七 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严格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

  定执行。

  第四章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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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为了维护学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名称: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第二条 院校国标码:13683

第三条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五条 学院性质:独立学院。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外语语种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七条 学院预留计划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我院本科总计划1%。

第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平行志愿的录取要求进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所有类别考生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满足计划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九条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平行志愿以位次、非平行志愿以英语、数学和语文之和的平均成绩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严重不平衡,经与生源地省(市、自治区)级招生部门协调,同意后将对个别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考专业课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严格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其 它

第十三条 各专业均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普通高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76号)和《关于公布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5年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标准的通知》(延大西院[2015]83号)文件精神,经陕西省物价局2015年8月28日审核,我院从2015级新生起,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文史类:13000元/年,其中英语、会计学15000元/年;

理工类:15000元/年,其中市场营销13000元/年,护理学16000元/年;

艺术类:18000元/年;

根据《关于我省高等学校公寓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32号)和《关于公布延安大学西...

2017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2017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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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了维护学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名称: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第二条 院校国标码:13683

  第三条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五条 学院性质:独立学院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外语语种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七条 学院预留计划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我院本科总计划1%。

  第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平行志愿的录取要求进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所有类别考生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满足计划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九条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平行志愿以位次、非平行志愿以英语、数学和语文之和的平均成绩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严重不平衡,经与生源地省(市、自治区)级招生部门协调,同意后将对个别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考专业课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严格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其 它

  第十三条 各专业均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普通高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76号)和《关于公布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7年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标准的通知》(延大西院[2017]50号)文件精神,我院从2017级新生起,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文法财经类:15000元/年,其中会计学、汉语言文学17000元/年;

  理工外语类:17000元/年,其中护理学、制药工程、康复治疗学18000元/年;

  艺术类:19000元/年;

  根据《关于我省高等学校公寓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32号)和《关于公布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7年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标准的通知》(延大西院[2017]50号)文件精神,住宿收费标准为900或1200元/学年。

  退费按...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务网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延安大学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属重点大学。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是由延安大学申请举办,于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4〕72号)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是陕西省最早设立的独立学院之一。学院坐落在西安市南郊大学城,占地384亩,校园内湖水环绕,绿树成荫,风景秀丽,绿化面积达85%,湖水面积2.4万平方米。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秉承延安大学“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依托延安大学良好的办学声誉和优质教育资源,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取胜”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院按国家计划在全国17个省(区)市招生。学生完成学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关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现设7个系,25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经、管、工、农、医等7个学科门类。现有教职工480多人,教师360余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66人,博士、硕士259人。学校面向全国17个省、市(区)招生,2010年有各类在校生7500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6642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5个基础教学实验室,8个专业基础与专业实验室,共43个实验分室和11个实习实训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3100万元。图书馆藏书28万册,校园网与延安大学联网使用,实现了电子图书资源共享,为师生提供了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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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录取分数线()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录取分数线 高校录取分数线
小编为方便您今年的报考工作,特意为您收集整理了2010年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更多更详细的高考资讯,尽在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如果您有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我们新增了高考满分作文频道,欢迎您进入。本页内容主要是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在地区的高考分数线资讯。谢谢您的访问!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在今年的高考中能够取得优异成绩。

学校类型: 独立学院  所在地: 陕西   性质类别:综合类
通讯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
联系电话: 029-83113022 83113080 815998...
E―mail : ydc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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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分是指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平均分,是考生当年进入高校所平均水平的体现。比较几年的平均分,如果考生都能够处于这个位置,那该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在不发生特别意外的情况下是非常大的。可以说,使用好平均分就能很好避免“大小年”的影响。因此,我们在使用分数线时,应将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结合使用,并特别重视平均分的意义。

  相对于平均分,录取线差更具参考价值,而且是高考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依据,所谓录取线差该院校当年平均录取分数与其在所在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差值,中国教育在线建议考生用“录取线差”来...

2015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高考分数线

高考录取分数线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高考分数线

  紧张的高考终于快要结束了,大家考完后最关心的就是高考分数线 了,报考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校 的考生们注意了!2015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出国留学网 高考频道为您开通2015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高考分数线发布入口。希望对您的有所帮助。

  2015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高考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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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没有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参考[陕西历年高考分数线 以及

2022年延安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延安大学招生简章

  延安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办学历史可以上溯到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现为“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现有能源化学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延安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延安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为延安大学,英文名为Yan’an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719。延安大学成立于1941年9月,其历史可以上溯到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陕西省一本招生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推荐院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11所附属医院,61个本科专业,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计划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现有延安大学新城校区(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杨家岭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萃园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延大路4号)等3个校区。互联网域名为https://www.yau.edu.cn。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的毕业要求,颁发延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延安大学普通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延安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教务处、学工部等部门负责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学校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第九条 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将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 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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