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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安欧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西安欧亚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实训设施完善。现有投资与理财等省级重点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欧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欧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Xi’an Eurasia University )

  国标代码:12712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学、教育、工学等协调发展的国际化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学院位于西安市南郊大学城,校园占地面积64.0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53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445人,其中本科生15512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实训设施完善,图书馆纸质图书222.37万册,电子图书258.48万册。

  欧亚学院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支持高校、陕西省高校教师培训基地。

  学院设有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高职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涵盖38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我们通过教学内容创新,结合行业特色,致力于培养拥有行业前瞻技术的毕业生,使其具备终身学习能力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以应对全球化的工作环境。

  欧亚多个专业引入先进的教育模式和国际化的教学资源,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际知名院校都保持友好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关系,使学生完全融于这种国际化氛围。

  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

  第六条 毕业与证书: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条 软件工程(专业代码:080902H)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美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本项目学制为全日制4年,其中18门核心课程由美方教师讲授。学生完成本项目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经中方考核成绩合格后,可获得西安欧亚学院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学生满足美方语言要求及美方课程考核,经美方评估合格,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中田纳西州立大学学位证。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招生办、教务处、财务处、纪委、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以及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九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

与西安欧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西安欧亚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西安欧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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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欧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Xi’an Eurasia University ) 国标代码:12712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三章毕业与发证

  第五条 毕业与证书: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组织机构:招生办与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共同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计划: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扩大调档比例及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本科:

  16800元/学年:

  投资学、会展经济与管理、经济统计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数字出版、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物联网工程、应用心理学、体育经济与管理

  18800元/学年:

  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教育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通信工程、英语、软件工程、审计学、市场营销、网络与新媒体、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商务、新闻学、学前教育

  19200元/学年:

  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

  21800元/学年: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

  高职(专科):

  文法财经类:12000元/学年

  理工外语类:13000元/学年

  艺术类:15000元/学年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本...

与西安欧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西安欧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西安欧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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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欧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Xi’an Eurasia University ) 国标代码:12712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三章毕业与发证

第五条 毕业与证书: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招生计划: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八条 收费标准: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本科:

16800元/学年:投资学、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商务、经济统计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数字出版、旅游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工程管理、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应用心理学

18800元/学年: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教育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通信工程、英语、软件工程、审计学、市场营销、网络与新媒体、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商务、新闻学

19200元/学年:会计学、金融学、财务学

198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

高职(专科):

文法财经类:12000元/学年

理工外语类:13000元/学年

艺术类:15000元/学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 英语和应用英语专业只收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2022年西安思源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西安思源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思源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是陕西省教育厅等八厅委批准设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高校。现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思源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思源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思源学院

  国标代码:13121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思源学院

  第六条 证书类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东郊水安路28号(710038)

  第八条 学院网址:http://www.xasyu.cn

  第九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2601888

  传真:029-82601785

  咨询QQ:3007385357 3007385360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西安思源学院招生办(xasyxyzb)

  第三章 学院简介

  第十条 西安思源学院简介:

  西安思源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和陕西省教育厅等八厅委批准设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高校。东依白鹿原,西临浐河灞水,南眺巍巍秦岭,北瞰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址,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风景宜人。学校成立于1998年。建校以来,始终以创新教育为引领,以建设高水平大学为目标,以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高效管理平台建设为主线,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推动了本科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高职教育特色日益凸显,研究生教育格局逐步形成,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工、文、经、管、教、法、艺、医等多个专业学科,本科、高职、继续教育及研究生等多种教育形式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大学。现有60余个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校园占地1900余亩,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人。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我校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设置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本科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报考我校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五条 对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河...

2017年西安思源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西安思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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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思源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思源学院 国标代码:13121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思源学院

  第六条 证书类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东郊水安路28号(710038)

  第八条 学院网址:http://www.xasyu.cn

  第三章 学院简介

  第九条 西安思源学院简介:

  西安思源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东依白鹿原,西临浐河灞水,南眺巍巍秦岭,北瞰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址,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风景宜人。经过近二十年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高等职业教育为辅,经、管、文、理、工、教、医等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12个二级学院,校园占地近1,600亩,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在校全日制学生17,000余人。

  多年来,学校以建设高水平大学为目标,以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高效管理平台建设为主线,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推动了本科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高职教育特色日益凸显、管理运营高水平运行,逐渐成为一所享誉遐迩的新型本科大学。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院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批后,通过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院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确定的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酌情向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倾斜。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

  上海、浙江考生按照我院提前公布的选课要求执行,录取按照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报考我院艺术类的考生,在考生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 投档...

2013西安体育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学院概况

  西安体育学院创建于1954年,坐落在古城西安小雁塔西侧,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六所体育院校之一。原属国家体育总局领导,现为国家体育总局与陕西省共建院校。

  学院现有校本部和沣峪口两个校区,占地面积920亩;教职工840人,专任教师565人。其中教授69人;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教师近40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4人。学院面向全国和港、澳、台地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硕士研究生近700人。学校设有体育教育系、运动训练系、武术系、社会体育与休闲体育系、健康科学系、体育传媒系、体育艺术系、体育经济与体育管理系、研究生部、继续教育与职业技术学院等10个系(院、部)和1个附属竞技体育学校。设有18个本科专业,其中体育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表演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拥有体育学和心理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和体育教育训练学等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现为全国首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并经教育部批准与上海体育学院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田径和体育测量与评价是原国家体委重点学科,体育教育训练学和运动人体科学是陕西省重点学科。

  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训练场馆,并设有运动人体科学实验中心、新闻实验中心、语音实验中心、计算机实验中心;图书馆是西北地区体育科学文献信息中心,总藏书60万余册。校园网设备先进,贯通两个校区。学院在科学研究、应用开发研究及体育科技攻关等方面成绩突出,先后承担了第25届至30届奥运科技攻关和科技服务项目,承担了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124项,获省部级奖30多项。

  学院设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中国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国家跆拳道训练基地、国家健美操训练基地、国家柔道中高级教练员培训中心、中国地掷球培训中心、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西北地区田径高水平人才培训中心、陕西省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同时还设有体质测试中心及武术、乒乓球、田径、足球、篮球、地掷球、健美操、艺术体操、跆拳道、棋牌等业余训练培训中心和俱乐部,形成了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并举的教育、科研、训练格局。迄今在国际和国内重大体育比赛中共获金牌268枚。

  学院重视对外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先后与美国、日本、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等20多个国家及港、澳地区等30余所大学及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协作关系,加快了学院办学的国际化进程,扩大了国际影响。

  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

  体育类本科专业

  一、专业介绍

  (一)体育教育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体育教育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胜任中小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熟练掌握学校体育的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的基本理论与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体育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自学能力。具备开展业余训练和组织基层竞赛活动的能力及指导健康体育锻炼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借助工具书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达到大学英语要求的水平;具备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达到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具备良好的执裁能力,达到专项二级以上裁判员等级。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教育学、人体科学、运动解剖学、体育人文社会科学等构...

2022年西安翻译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西安翻译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翻译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在2018年被陕西省教育厅评定为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现有英语(学前教育方向)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翻译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翻译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招生总则

  (一)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高校“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翻译学院,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陕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涵盖文、经、管、工、教、艺、医等八大学科门类,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积极践行“高尚教育”办学理念,坚持非营利、公益性办学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读书、做人、变革、奋进”的校训,努力创建具有地方示范作用的一流民办大学。国标代码为12714,英文名称为Xi'an FANYI University。

  (三)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西安翻译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四)学校内设的教学机构承担各专业学生的教学工作。学校教学机构有英文学院、亚欧语言文化学院、教育学院、国际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健康与运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等。

  学校的招生专业有本科专业37个,专科专业27个,其中,翻译、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日语、商务英语、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汉语国际教育、环境设计6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专业”。截止目前,我校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60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和专升本上线率均达90%以上。学校先后荣获:“陕西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全国创新创业五十强高校、连续三年(2020-2022年)蝉联“软科中国大学排名陕西民办大学第一”、连续两年荣获“综合实力民办高校”(2020年,2021年)、“双创示范高校”(2019年,2020年)等荣誉。

  第二章 招生机构设置

  (一)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统筹管理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招生、教学、宣传、纪检等工作校领导,各二级学院(部)院(部)长,学校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工部、计划财务处、招生处、宣传部、网络信息处、后勤集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招生处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与实施,学校各类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任务。

  (三)招生监察办公室,主要负责招生过程中的纪检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一)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二)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

西安欧亚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西安欧亚学院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西安欧亚学院2018招生章程,供考生们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西安欧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Xi’an Eurasia University ) 国标代码:12712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学、教育、工学等协调发展的国际化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位于西安市南郊大学城,校园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164人,其中本科生11998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实训设施完善,图书馆纸质图书184.26万册,电子图书187.49万册。

  学院设有会计学院、物流贸易学院、金融学院、休闲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高职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涵盖33个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

  第三章毕业与发证

  第六条 毕业与证书: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财务处、纪委、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以及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扩大调档比例及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本科:

  19800元/学年:

  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出版、通信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审计学、体育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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