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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高考招生】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

  和陕西省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并填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码:13683

  第五条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七条 学院性质: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教发[2004]72号),由延安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

  立学院。

  第八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

  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录取模式的提档要求及生源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平行志愿的录取要求进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所有类别考试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满

  足计划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相

  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对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任何专业,但本人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其它专

  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调档,但录取专业时以高考分为准。在高考分相同的情

  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第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严重不平衡,经与生源地省(市、自治区)级招生部门协调,同意后将对个别专业

  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六条 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按以下原则进行: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考生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

  线的条件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七 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严格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

  定执行。

  第四章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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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延安高考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

延安大学2017年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延安大学 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成人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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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2017年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学 校 简 介

  延安大学坐落在革命圣地延安,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属重点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学校现设18个院系、1个独立学院和5所附属医院,设有61个本科专业。现有普通本科生15371人,硕士研究生1610人,成人学生10251人。

  延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延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与归口管理部门。学院从1982年开始举办成人在职培训和非学历教育,1985年经原教育部批准正式举办夜大学教育,1993年经陕西省教育委员会批准,从1994年起开始举办函授专科教育,2000年起举办函授、夜大本科教育。学院的办学形式有函授和业余,办学层次现有高起本、专升本和高起专,本专科办学专业共57个,已发展成为文、理、工、管、农、医、教、经、法等学科门类较为齐全、陕西省成人高等教育专业门类较多的院校。目前,我校共有8个校外教学点,省内7个,省外1个。近年来,我校成人招生总人数一直位于全省前列。

  报 考 须 知

  一、延安大学2017年成人高考报考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报考高起本和高起专的人员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人员还应具备医学类报考必备条件。

  二、延安大学2017年成人高考学习形式

  1.函授学习:采取网络在线学习(自学为主)与面授相结合的学习形式,每学期安排一定学时的面授课程并组织统一考试。

  2.业余学习:采取现场面授为主、网络在线教育为辅(利用周六、周日或节假日时间集中授课)、专家讲座等多种方式完成全部课程教学工作。

  三、延安大学2017年成人高考考试报名(均以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一)考生应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二)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所有参加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8月下旬或9月上旬)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点击成人高考报名网页,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认真复核,确认后提交。高起本考生第四、五志愿还可以兼报相同科类的高起专院校。

  2.现场信息确认时间:(8月下旬或9月上旬)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的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报名信息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照相、身份证照片采集及报名信息确认表复核签字等手续。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必须由本人现场办理。<...

与延安高考招生相关的成人高考招生

【2013高考招生】西京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西京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一、院校名称:西京学院 国标代码:12715

  二、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五、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2、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其中内蒙古普通文、理科在上线考生中,按该省区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4、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尽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要求。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按志愿先后依次录取;当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时,调剂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志愿不能满足我院招生计划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可降分录取。

  6、艺术类录取原则: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我院按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中陕西省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录取政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份招办的具体要求执行。

  7、本科和高职调档比例均按1︰1.2执行。

  8、我院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9、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

  六、学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西京学院

  证书种类: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高职毕业生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学费标准:

  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为10000元/学年;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汽车服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电子商务等专业为12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为15000元/学年。

  高职: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等专业为7000元/学年;建筑工程管理、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制作、移动通信技术、电子商务、护理、商务英语等专业为8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为12000元/学年。

  八、奖学金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现已经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扶贫奖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九、联系方式:

  电话:029—85628909、85628035、 85628068

  学校网址:http://www.xijin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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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高考招生】湘南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湘南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湘南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基本情况

  (一)性质: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二)校址: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公园东麓(校本部)、苏仙北路8号(苏仙校区)、人民西路25号(北湖校区)。

  (三)学校简介:学校位于湖南“南大门”——郴州市,校园绿荫成片,环境优雅,宜学宜居,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为求学的理想境地,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交通十分便捷,京广高速铁路、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107国道等纵贯市区,北上长沙、南下广州最快仅1小时行程。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463亩,总建筑面积67.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7亿元(不含附属医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33万册。

  学校设有16个教学系、4个教学部、27个管理服务机构、1所直属附属医院。有36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医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其中,教育部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2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基础课示范性实验室1个,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1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1个,省级优秀教研室6个,获省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51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1230人,教师队伍815人,专任教师780人,其中正高职称108人,副高职称243人,高职称比例45%;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69人,占专任教师的60.1%。教师队伍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徐特立教育奖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3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2人,二级教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5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4人,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8人,省级教学奉献奖2人,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12人。另有外聘教师290人。有客座教授48人,其中两院院士袁亚湘、姚守拙、黄伯云、范滇元等知名专家受聘为我校客座教授。

  (四)学校于2010年、2012年连续两次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先进单位”、 2011年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第二条 招生录取规则

  (一)2013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 人、专科生 人。各专业招生人数见《湘南学院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录取投档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时间和批次等依照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学校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特长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到学校招生办领取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相关专业项目的测试。根据测试及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学校使用英语语种组织教学,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条件应符合《全国高考体检指导意见》之规定;填报护理学、旅游管理和音乐表演专业志愿的考生原则上女生身高须在1.60米以上,男生身高须在1.70米以上。

  (四)艺术类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式:①湖南省考生:按湖...

【2013高考招生】塔里木大学2013高考招生简章

塔里木大学 2013高考招生简章

塔里木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为规范我校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塔里木大学 学校地址:新疆阿拉尔市 院校代码:10757

第三条塔里木大学原属农业部直属院校,现为中央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校名“塔里木农垦大学”更名为“塔里木大学”。学校经过50多年的风雨历程,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农为主,农、理、工、文、管、法、经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校园面积2570亩,校舍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教职工1100人,其中专任教师687人,教授、副教授22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506人,占专任教师的74%,各类学生13000多人。图书馆藏书120万册,编辑出版的《塔里木大学学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塔里木大学现有10个学院,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19个二级硕士学位专业点,44个本科专业,涉及9大学科门类,现有2个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建立了现代农业工程实验室、农产品加工实验室、南疆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和西域文化研究所等科研机构。近五年,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研项目400多项,其中973前期预研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基金和社科基金项目120多项,取得各级科研成果100多项,发表学术论文近2300多篇,出版专著和教材100余部。

第四条 招生层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校领导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四)组织实施开展本校招生宣传工作;

(五)接待处理招生期间的来电、来函及新闻媒体;

(六)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八)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九)具体处理招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录 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严格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由学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九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按“志愿优先”原则执行,性别不受限制,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不设分数级差,实行志愿与高考总分、相关单科成绩相结合...

【2013高考招生】北京联合大学2013高考招生简介

北京联合大学 2013高考招生简介

  领导致辞

  北京联合大学是北京市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大莘莘学子抒发激情、彰显个性、发挥特长、成就梦想的地方,更是播种希望、放飞理想、追求真理的沃土。成长于这片沃土的广大师生都传承和创造着她的先进文化和精神。今天的我们需要传承创新,这来自我们肩上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来自我们的观念更新,来自学校全方位的开放。

  这里有三千余名优秀教职员工,他们师德高尚、学术精深、治学严谨,孜孜不倦地为莘莘学子开启智慧之门;这里有三万余名后生俊彦,他们风华正茂、思维敏捷、视野开阔,踌躇满志准备投身首都和国家经济社会建设的宏伟事业;从这里有十八万余名毕业生先后走出校园、走向社会,他们学有所成、志存高远、勇担重任,在全国特别是首都的各行各业挥洒智慧和汗水,奉献青春和力量。

  今天,北京联合大学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联大人更加意气风发,信心满怀,向着为各类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为师生员工创造和谐的生活,为社会大众奉献出色的服务,把学校建设成为和谐的高水平有特色人民满意的应用型大学目标阔步迈进!

  同学们,我们期待着你们的加入,期待着你们为北京联合大学注入新的激情和活力,期待着你们的人生在北京联合大学绽放新的光彩。让我们相约,相约在硕果累累的金秋时节,相约在朝气蓬勃的北京联合大学,携手共创明天的辉煌!

  学校简介

  北京联合大学的前身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30多所大学的分校,1985 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为北京市属综合性大学。

  我校以培养适应国家特别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己任,坚持科学发展和改革创新,走教学与科研并举之路,努力建设首都人民满意的应用型大学。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现有经、管、文、法、理、工、教、史、医、艺等10个学科门类,6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完备人才培养体系,是北京地区规模最大的高校之一。

  学校设有应用文理学院、师范学院、商务学院、生物化学工程学院、旅游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信息学院、机电学院、自动化学院、管理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广告学院、应用科技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等14个学院。

  现有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40余万册。近年来,我校率先实施校园无线网络覆盖工程,实现了各校区24 小时无盲区全覆盖。只要进入校园,就可以随时随地的使用无线网络工作、学习和休闲,深受师生欢迎和喜爱。拥有专任教师近1600人,全日制在校生近3万人,其中本科生2万余人,高职生近8千人、外国留学生1500多人以及一定数量的硕士研究生,还有各类成人教育学生4000多人,被誉为首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航母。

  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教学品质全面提升。我校先后获得一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近年来,我们不断拓展国际化办学规模,与美洲、欧洲、大洋洲、亚洲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21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组织和参与了200余场国际学术研讨活动,设立学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为品学兼优和家境困难的学生提供更多留学机会,国(境)外留学生规模保持在1500名以上,国际化人才培养格局初步形成。建校3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18万余名毕业生,他们活跃在国家特别是首都经济社会建设的各行各业,许多毕业生已成为政府部门、大型企业的领导和业务骨干。...

【2013高考招生】丽水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丽水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2013年丽水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实施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及《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3年丽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丽水学院。

  第四条 学校部委码:10352;浙江省院校代码为0038(少数民族代码:0138)。

  第五条 学校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丽水学院,普通高校学历证书。

  第七条 学校地址及邮编: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323000。

  第八条 丽水学院是一所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的处州师范学堂,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浙江省治安综合治理示范单位、丽水市园林式单位。

  学校坐落于浙西南国家级生态城市——丽水市区,南临温州,北连金华,金丽温铁路、金丽温高速、两龙高速、330国道均经过市区,交通便捷。学校风光秀美,钟灵毓秀,是青年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校园、放飞理想的精神家园、健康成长的人生乐园。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578-2271178)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办法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各省考试院招生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专业确定方法:按照“分数优先、遵行志愿”的原则。首先对所有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确定专业。

  第十四条 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 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普通本科英语专业和国际汉语教育专业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含105分)。

  第十七条 学校在每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录取名单;考生档案根据各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教师教育类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报考教师教育类的考生先按文、理两类录取,学生进校半年后,再选择专业,高考成绩高及入学后综合表现优者优先选择。

  第五...

【2013高考招生】中州大学2013高考招生简章

中州大学 2013高考招生简章

  2013年中州大学招生章程

  一、中州大学概况

  中州大学创建于1980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郑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时任中央副主席的陈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了校名。

  学校座落在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北大学城,占地面积1400余亩,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的生态园林化、现代智能化的中州大学,处处焕发着勃勃生机。校园内树木成荫,环境幽雅,是莘莘学子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

  学校设有工程技术学院、化工食品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经济贸易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特殊教育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德育教学部、艺术教育中心共16个教学机构。开设64个专业(含软件学院二年制专业4个),涵盖交通运输;生化与药品;资源开发与测绘;材料与能源;土建;制造;电子信息;环保、气象与安全;轻纺食品;财经;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法律等15个专业大类。其中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财政部“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建设专业2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教学改革示范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5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精品课程3门,市级示范专业4个,市级重点专业1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8个,市级教学团队2个,市级精品课程3门。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其中,正、副教授、外籍专家及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00余人。建有高标准的现代化教学大楼、学术交流活动中心、实验中心、计算机中心,拥有先进的多媒体教室、数字化语音室、计算机网络系统,有设施良好的公寓式学生宿舍、标准体育运动场和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大型学生活动中心。学校图书馆纸介质藏书145万余册,拥有各类中外文期刊1697种、电子图书26万余册。馆内的图书借阅、查询等实现了计算机自动化管理,电子阅览室和普通阅览室可同时容纳3320多人阅览。

  二、录取原则

  1.按考生所在省招办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时专业成绩按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专业统考(联考)录取分数线。录取原则: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折合后两分相加总分,按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是文化课过线按专业课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按考生所报第一志愿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录取平行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降分录取。在降分范围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上按考生所报专业的志愿和分数,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单独招生: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公布的录取原则执行。

  三、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河南省教育厅和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如有变动按当年的收费标准执行。

  理工类3600元/生·年 文史类3300元/生·年

  艺术类56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1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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