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事业单位2023年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03名,招聘的对象及报考的相关工作安排见下文公告详情,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3年德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本文。
2023年德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3名(其中:卫生类207名、综合类2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35周岁(1987年3月21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有关要求。
5.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应在同一学习经历取得,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
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2023年德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卫生类)》(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2023年德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综合类)》(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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