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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成都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成都文理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是四川省首个“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现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成都文理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成都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成都文理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671

  学制:本科四年(建筑学为五年),专科三年

  学校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成都金堂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洪河中路351号(成都洪河校区)

  ■学校概况

  成都文理学院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1999年,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为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成都文理学院。

  学校设有文、教、艺、经、管、法、理、工8大学科门类,85个本专科专业。下设11个二级学院,多个科研机构。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职称、学历、年龄结构日趋完善,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等20余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学校科研成果丰硕,有“全国民办学校党建特色项目建设基地”、四川省唯一的哲学社科“书法艺术普及基地”、四川省首个“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教改及质量工程项目60余项,获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承担国家艺术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省级规划重点项目等100余项,获四川省社科优秀成果奖3项,其中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

  学校牢记“创办学生满意的学校、培养社会满意的学生”的办学宗旨,坚持“文以养德、理以求真、兼容并包、与时俱进”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文科学素养较高、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近年来,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学校多次荣获省教育厅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学校升学氛围浓厚,专升本、国内考研、海外升硕人数都在逐年增加。目前,学校已为社会输送各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超7万名。

  ■录取原则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照其所报志愿顺序,以投档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调配。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二)我校在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时,对自愿申请录取到非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尊重考生意愿进行调配。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参加我校校考的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录取:

  所有校考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各省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且我校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计划满额时,若专...

与成都文理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宝鸡文理学院2016考研招生简章

考研招生简章 2016考研招生简章 宝鸡文理学院

  出国留学网考研招生简章频道讯:宝鸡文理学院2016考研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6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00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60人,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2016年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需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请保存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

与成都文理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22年宝鸡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宝鸡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宝鸡文理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现有制药工程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宝鸡文理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宝鸡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宝鸡文理学院,学校国标代码为10721,英文校名为Baoj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第三条 学校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分为三个校区(高新校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邮政编码:721013;石鼓校区:陕西省宝鸡市宝光路44号,邮政编码:721016,蟠龙校区:陕西省宝鸡市蟠龙新区龙翔大道003号,邮政编码:721001)。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 办学类型:学校为陕西省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教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体育学院等17个二级学院,开设有64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9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宝鸡文理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纪委、学校党政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网络与信息技术管理处、财务处、保卫处、校团委、后勤管理处等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拟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计划数据为准。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平衡各省(市、自治区)上线生源。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教育部统一领导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对各省(市、自治区)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

2022年兰州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兰州文理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甘肃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有心理咨询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文理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兰州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兰州文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三条 学校名称:兰州文理学院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学校代码:11562

  第七条 主管机构:甘肃省教育厅

  第八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专科的招生工作和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的分省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详细计划人数见公布的兰州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

  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8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学年;校企合作办学专业9500元/学年。

  住宿费:700-900元/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标准收取。

  若甘肃省物价部门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整个录取工作在各招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根据生源状况和生源质量在相应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 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

2022年西安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西安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文理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西安市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试点高校。现有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文理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全称:西安文理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080,英文校名为“Xi’an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是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市政府主办、省市共建、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50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3000人。办学地址:高新校区: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书院校区:西安市书院门63号。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有关规定。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省级招办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党委行政关于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学校招生改革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做好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计划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市、区)招生。

  第九条 2022年,学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公共艺术三个专业按照设计学类编制计划招生,大一年级为基础课程教学,大二年级开始分专业培养;其他专业按照专业编制计划招生。

  第十条 学校公费师范生计划面向陕西省招生,定向西安市各区县就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招生计划设置为提前批次,高考总分达到陕西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被录取后须与学校及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签订“公费师范生教育培养协议书”,毕业后由各县(区)按计划安置就业。

  第十一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的计划以教育部审批后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

2022年武汉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武汉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武汉文理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学校实施“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所需的应用型高级人才。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武汉文理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武汉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武汉文理学院”(国标代码为13237)。武汉文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第三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湖街胜海大道一号(邮编:430345)。

  第四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成立由武汉文理学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武汉文理学院招生委员会、武汉文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2022年招生政策和规则的确定。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第三方独立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录取时,学校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对于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条 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外语。

  第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区、市),除生源所在省(区、市)有另行规定外,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体育类考生的录取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专业考试合格,二是参加 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三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专业成绩使用湖北省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体育类专业按“文化成绩×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 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照学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平等对待。

  第四章 收费及奖助贷

  第十五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十六条 为激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设...

2022年昆明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昆明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昆明文理学院是民办普通本科高校,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有物流管理等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文理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昆明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昆明文理学院

  二、学校(国际)代码:13625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性质: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六、校址

  1.龙泉校区: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岗头村627号 邮编:650222

  2.杨林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文海路1号 邮编:651701

  七、学校概况

  昆明文理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1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昆明文理学院。设有两个校区,龙泉校区位于昆明市区内,杨林校区坐落在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总占地700亩,现代化教学、生活设施设备一应俱全。

  八、毕业证发放

  毕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昆明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昆明文理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九、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当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按分数优先,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排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优先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学院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按专业组+院校投档的省份,在专业组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实行专业+院校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除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录取不受性别、外语语种限制。学院开设有7个语种,具备科学完整的外语教学体系和开放多元的课程设置,为学生提供“语言+专业”、“专业+语言”、国内外联合培养等多种成才路径。学生入校后,可选择英语、法语、泰语、日语、朝鲜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语种修习大学外语课程。

  5.学院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翻译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10分及以上。

  6.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认可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录取时实行文化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如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如艺术类专业没有组织统考或联考的省、...

2022年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简章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一所本科独立学院,将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养有机结合,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公办独立学院(国标代码12657),英文名称为“Furong College,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Arts”。

  第三条 学院位于国际湿地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桃花源里的城市”——湖南省常德市;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东高专路100号。

  第四条 学院设有文学与社会科学系、经济与管理系、工程与技术系、艺术与体育系、理学系5个教学系。

  第五条 学生毕业时颁发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湖南文理学院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就业部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3.协助教学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复测、复检)。

  4.上报有关招生数据,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纪检委员为组长,相关教学系党总支纪检委员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九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条 招生就业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做好学院本科招生计划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及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程序审批,主要用于解决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及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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