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现有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A档)、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四川省优质院校单位。
第三条 学院办学地址
高新校区: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
花源校区:成都市新津区花源镇花源大道310号;
青羊校区: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56号。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国家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选拔培养人才。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工作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学院招生章程、专业招生计划、各类招生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考务、疫情防控及后勤安全、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根据当年国家和省市招生政策,结合学院办学资源条件、专业结构、生源质量、社会需求、就业情况等科学合理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第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医护类专业因教学及就业的需要,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一条 学院拟面向四川、重庆、云南、西藏、贵州、陕西、新疆七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第十二条 学院在录取时将遵循平行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在专业录取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结合专业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进行调配,考生在填报时建议按照自己意愿填报两个以上专业志愿,并服从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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