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房地产估价师《案例与分析》考点:房地产估价原则”,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房地产估价原则
一、合法原则:必须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交易或合法处分为前提进行。
1、产权合法。估价时必须确认估价对象具有合法的产权。在无法确认估价对象产权的合法性的情况下,必须在估价报告中说明估价过程和结论是在假定估价对象具有合法产权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
2、用途合法。应以城市规划、土地用途管制等为依据。如果城市规划规定了某宗土地的用途、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那么,对该宗地进行估价就必须以其使用符合这些规定为前提。如果城市规划规定了该宗土地为居住用途,即使从其坐落位置、周围环境等来看,适合用作商业用地,但也必须以居住用途为前提来估价;除非申请变更为商业用途,而且能够获得批准。
3、合法交易或合法处分。处分方式包括买卖、租赁、典当、抵债、赠与等。如抵押: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房地产,就不能以抵押为估价目的的估价对象,或者说这类房地产没有抵押价值。②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方可优先受偿。③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4、其他方面,如评估出的价格必须符合国家的价格政策。如,评估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房地产,应遵循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二、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指法律上许可,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可行,价值最大化。包括最佳用途、最佳规模、最佳集约度。
1、法律上许可。对于每一种潜在的使用方式,首先检查其是否为法律所允许。
2、技术上可能。对于每一种潜在的使用方式,要检查其它在技术上是否能够实现,包括建筑材料性能、施工技术手段等。
3、经济上可行。经济可行性检验的一般做法是:针对每一种使用方式,首先估计其未来收入和支出流量,然后将此未来的收入和支出流量用现值表示,再将两者进行比较。只有收入现值大于支出现值的使用方式才具有经济上可行性。
4、价值最大化。①收益递增递减原理。可以帮助我们确定最佳集约度和最佳规模。②均衡原理。以房地产内部各构成要素的组合是否均衡,来判定是否为最高最佳使用。它可以帮助我们确定最佳集约度和最佳规模。以建筑物和土地组合来讲,建筑物与土地比较,如果过大或过小,或者档次过高或过低,则建筑物与土地的组合不是均衡状态,该房地产的效用得不到有效发挥,从而降低该房地产的价值。③适合原理。是以房地产与其外部环境是否协调来判定是否为最高最佳使用。
最高最佳使用原理要求评估价值应是在合法使用方式下,各种可能的使用方式中,能够获得最大收益的使用方式的估价结果。如:某宗房地产,城市规划规定既可用作商业用途,也可用作居住用途,如果用途商业用途能够取得最大收益,则估价应以商业用途为前提;反之,应以居住用途或者商业与居住混合用途为前提。但当估价对象已作了某种使用,则估价时应根据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对估价前提做下列之一的判断和选择,并在估价报告中予以说明:
1、保持现状前提。现有建筑物应予以保留的条件是:现状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新建房地产的价值减去拆除现有建筑物的费用及建造新建筑物的费用之后的余额。
2、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