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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点:教师的专业发展
考点一 教师的含义
教师是什么?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这对我国教师的法定含义、地位和作用进行了规定。
对于法律上教师的概念,应从以下两方面来理解。
首先,教师是一类“专业人员”。这是从教师的职业划分上来界定教师的。“专业人员”是指具有某种专业知识、技能,经政府部门认定许可,从事某种专业活动的人员。
其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是教师与其他专业人员的根本区别所在。所谓“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是指直接从事对青少年进行教育教学、提高他们的素质的活动,承担着教育教学工作职责。这是教师最本质的特征。如果教师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很好地履行其教育教学职责,就是教师作为承担专业职责的人员的失职行为。
考点二 教师职业的专业性
教师职业属于一种专业,教师是专业人员。根据专业的标准,教师职业的专业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专业功能与专业伦理。教师是为社会服务的,从事培养人的事业。中小学教育主要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不是为了经济上的利益,因此,中小学教师这种职业的功能表现在:首先,让人人都实现其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所有学生的全面发展;其次,通过培养人才使社会的文化得以传承,使社会更加文明进步。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应该认识到教师职业的社会意义和价值,努力通过自己的实践来体现这种社会意义和价值。要体现教师工作的社会意义,就需要教师遵守专业伦理。许多国家都有教师职业道德规定,我国也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两个特点。首先,是双专业性或复合性,即教师有两个专业:一是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比如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等;另一个是教育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史、教育技术学等知识和口语表达、课堂组织、学生观察、心理辅导、活动组织、教育科研等技能。其次,教师的专业知识技能有技艺性、经验性,我们平时说的“教学有法,而无定法”“教学是一种艺术”,都说明了这个特点。
第三,专业训练和资格。一个人要经过比较长时间的专业训练来掌握专业知识技能,这种训练通常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或师范教育来进行。此外,他要经过一定的考核才有从事教师工作的资格。各国对教师取得资格的标准和要求是不完全一样的,这是由于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造成的。
第四,专业自主。教师对自己专业范围内的事情有自主权,能够负责处理。也就是说,教师有自己的专业权利。我国的《教师法》对教师的权利有明确规定,比如教育教学权、评定权、参与管理权等。教师之所以能够拥有专业权利,是由于他们受过专业训练,有能力独立自主地处理专业范围内的事情,这些事情包括对教材的处理、对教育方法的选择、对学生的观察了解、对教育结果的反馈等。另一方面,为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