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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生》昆明理工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昆明理工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昆明理工大学创建于1954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行业特色鲜明,经济、管理、哲学、法学、文学、艺术、医学、农学、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云南省规模最大、办学层次和类别齐全的重点大学。学校现有呈贡、莲华、新迎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300余亩;主校区为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占地面积3200亩。

  一、组织机构: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学校成立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监察室、城市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各个环节进行领导、监督。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

  校名:昆明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10674(国标)

  3.校址:全校现共有三个校区,各校区校址如下:

  ①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

  ②新迎校区地址(城市学院):昆明市环城东路50号

  ③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大学城

  4.办学类型:昆明理工大学是云南省所属重点“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昆明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5.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6.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的多层次学历教育的资格。

  7.学制: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临床医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其它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

  三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标准

  1.我校在各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各专业的专业介绍请通过我校网站查询(http://www.kmust.edu.cn)。

  2.学费标准:按云南省发改委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①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

  ②其它普通本科各专业分别为:文学类3400元/学年;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类4000元/学年;理、工、农类4500元/学年;临床医学5000元/学年。

  ③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文学、经济、管理类7000元/学年;理工类8500元/学年;艺术类10000元/学年。

  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将同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四、录取原则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对实行传统志愿的省(市、区),我校在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第一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一志愿” ,第二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二志愿” 依次类推,按第一次投档、第二次投档的先后顺序录取。

  2.我校专业安排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依次从第一专业志愿、第二专业志愿到服从调剂志愿的顺序安排专业,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我校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各专业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

与昆明理工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昆明理工大学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昆明理工大学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昆明理工大学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昆明理工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昆明理工大学创建于1954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行业特色、区域特色鲜明,经济、管理、哲学、法学、文学、艺术、医学、农学、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云南省规模最大、办学层次和类别齐全的重点大学,在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学校现有呈贡、莲华、新迎三个校区,占地4300余亩,主校区为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

一、组织机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学校成立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监察室、城市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各个环节进行领导、监督。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

1.校名:昆明理工大学

2.学校代码:10674(国标)

3.校址:全校现共有三个校区,各校区校址如下:

①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 邮编:650500

②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 邮编:650093

③新迎校区地址(城市学院):昆明市环城东路50号 邮编:650051

4.办学类型:昆明理工大学是云南省所属重点“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昆明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5.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6.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的多层次学历教育的资格。

7.学制: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临床医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其它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

三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标准

1.我校在各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各专业的详细介绍请通过学校网站查询(http://www.kmust.edu.cn)。

2.涉及大类招生的专业(具体专业学校网站招生信息栏目公布),招生时按大类进行录取,第一学年按大类...

与昆明理工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昆明理工大学2017招生简章汇总

招生简章 昆明理工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昆明理工大学2018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8招生章程 昆明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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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理工大学2018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昆明理工大学。

  第二条 学校代码:10674。

  第三条 学校地址:

  (1)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邮编:650500;

  (2)莲华校区: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邮编:650093;

  (3)新迎校区:昆明市环城东路50号,邮编:650051。

  第四条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kmust.edu.cn

  第五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云南省属重点高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的多层次学历教育的资格。

  第六条 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培养模式、学制、学费

  第七条 学校本科生分为“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以下简称“高职本科”),同属于本科层次,均为全日制培养。学生毕业时符合相关规定的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录取学生入学时入住呈贡校区。高职本科各专业录取学生入学时入住新迎校区。

  第九条 涉及大类招生的专业,招生时按大类进行录取,入学后按大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在同一类别下,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学生意愿等进行双向选择分流到具体专业进行培养。

  第十条 学校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临床医学专业基本学制为5年,弹性学制4-7年;其它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弹性学制3-6年。

  第十一条 学费:按云南省发改委核定的学费标准,分以下三个类别,其中,

  (1)普通本科专业:最新学费标准以云南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2)高职本科专业:文学、经济、管理类专业7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8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待定。具体学费标准以云南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统筹兼顾各专业发展,结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

2016年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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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是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是云南省以工科专业为主、国际化办学和双语教学为特色的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坐落于四季如春、彩云之南的昆明市-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学院拥有藏书丰富的图书馆、设施齐全的学生活动中心、电教中心、网络中心、多功能报告厅、语音室、实验室、学生公寓和覆盖学校园区的宽带信息网络。校园环境优美,书院型的欧美建筑风格为广大师生营造出幽雅的学习生活氛围,是一个文明与现代相融合的新型大学,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一、招生代码(国标): 13626

二、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三、校 址: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源北路1268号,邮 编:650106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六、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七、学历及证书

学生修完学院规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录取规则

(一)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遵循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通知的精神,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同一志愿考生分别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全部录取工作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方式进行。

(三)学院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一视同仁。对报考同一专业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在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情况下,依次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以及服从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

(四)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相关分数(理工类:数学-英语排序;文史类:语文-英语排序)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五)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办的有关加分规定;对体育、艺术特长生根据各地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开设绘图类、设计类课程,报考考生应有一定绘画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八)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语种、并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外,其它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大学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且部份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设置有一定比例的中英文双语教学课程。

(九)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口试成绩应达到B级(或4分、优良以上)。

(十)报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语文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外语笔试成绩不低于80分,口试成绩合格。

(十一)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外语笔试成绩不低于80分,英语口语成绩应在B级(或4分、优良以上)。

(十二)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

昆明理工大学简介

高考院校 昆明理工大学 高考院校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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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理工大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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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理工大学创建于1954年,时名为昆明工学院,1995年更名为昆明理工大学,1999年原昆明理工大学与原云南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昆明理工大学。经过60多年的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行业特色、区域特色鲜明,经济、管理、哲学、法学、文学、艺术、医学、农学、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云南省规模最大、办学层次和类别齐全的重点大学,在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学校现有呈贡、莲华、新迎三个校区,占地4300余亩,主校区为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

  60多年的建设发展,现已形成了以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为优势学科,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电气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农业工程等为支撑学科,生物学、医学、哲学与社会科学等为新兴学科的特色鲜明“大有色”优势学科群。2015年以来,学校工程学与材料科学学科先后进入ESI排名世界前1%行列。现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23个、省院省校合作共建重点学科9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74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27个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艺术硕士(MFA)、翻译硕士、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106个本科专业、1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在全国设有近35个函授站,有57个夜、函大本专科专业;在全省有16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中心。

  学校设有28个学院、1个教学部、6个研究院、13个临床教学基地(含9个附属医院、3个教学医院、1个实习医院),3个应用人才培养基地,设有城市学院,专门培养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生;设有研究生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3085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1391人,2017年有各类长短期留学生1557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在学校设有“驻昆明理工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现有180名国防生在读。建校至今已培养各类学生27万余人。

  学校有教职工3884人,其中,专任教师2358人,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1312人,博士生导师337人;全职院士3人(含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入选者(含“青年千人”)4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入选者5人;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得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何梁何利奖”获得者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1人,“霍英东教育基金”...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昆明理工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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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简介: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是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学院坐落于四季如春、彩云之南的昆明市。学院拥有藏书丰富的图书馆、设施齐全的学生活动中心、电教中心、网络中心、多功能报告厅、语音室、实验室、学生公寓和覆盖学校园区的宽带信息网络。校园环境优美,书院型的欧美建筑风格为广大师生营造出幽雅的学习生活氛围,是一个文明与现代相融合的新型大学,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二、组织机构: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主任由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各个环节进行领导、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委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

  1、校 名: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2、学校招生代码:13626(国家标准)

  3、办学地点:

  ①高新校区地址: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②空港校区地址:昆明市空港新区

  4、办学形式及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5、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6、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7、学制年限: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制为五年,其它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

  四、学历及证书

  学生修完学院规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录取规则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录取工作全部采用远程异地录取方式进行。

  2、对实行传统志愿的省(市、区),我院在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第一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一志愿” ,第二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二志愿” 依次类推,按第一次投档、第二次投档的先后顺序录取。

  3、我院专业安排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高低分排队”的原则进行录取,依次从第一专业志愿、第二专业志愿到服从调剂志愿的顺序安排专业,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单科成绩分数(理工类:数学-英语排序;文史类:语文-英语排序)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办的有关加分规定;对体育、艺术特长生根据各地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优先录取。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开设绘图类、设计类课程,报考考生应有一定绘画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7、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语种、并要...

北京理工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北京理工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北京理工大学系国家公办的全国重点大学。办学目标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本科办学地点分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

  第二条为了保证北京理工大学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理工大学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北京理工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九条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十条北京理工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第十一条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二条北京理工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三条北京理工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00%-120%控制。录取时学校将对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理工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理工大学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照顾分不能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对参加我校测试合格并经审查认定的考生(含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分数线并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同意后优先录取。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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