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学校成立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监察室、城市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各个环节进行领导、监督。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
校名:昆明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10674(国标)
3.校址:全校现共有三个校区,各校区校址如下:
①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
②新迎校区地址(城市学院):昆明市环城东路50号
③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大学城
4.办学类型:昆明理工大学是云南省所属重点“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昆明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5.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6.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的多层次学历教育的资格。
7.学制: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临床医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其它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
三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标准
1.我校在各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各专业的专业介绍请通过我校网站查询(http://www.kmust.edu.cn)。
2.学费标准:按云南省发改委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①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
②其它普通本科各专业分别为:文学类3400元/学年;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类4000元/学年;理、工、农类4500元/学年;临床医学5000元/学年。
③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文学、经济、管理类7000元/学年;理工类8500元/学年;艺术类10000元/学年。
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将同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四、录取原则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对实行传统志愿的省(市、区),我校在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第一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一志愿” ,第二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二志愿” 依次类推,按第一次投档、第二次投档的先后顺序录取。
2.我校专业安排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依次从第一专业志愿、第二专业志愿到服从调剂志愿的顺序安排专业,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我校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各专业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