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通知 篇1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全省安全生产重点责任单位约谈会议和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岁末年初生产安全事故诱发因素明显增多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x安办发〔20xx〕75号)要求,市安委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煤矿、非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油气管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民爆器材、冶金等工商贸企业、特种设备、农机、水务、水保、电力、旅游、校园、民航、消防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
二、检查时间
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2月20日。
三、检查方式
大检查工作在市安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区)、市直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市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
各县(区)**及市直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分别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分别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启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督查组,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逐项对各县(区)、各部门大检查部署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可及时组织对乡镇(街道)、县(区)监管部门全面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四、检查重点
(一)企业自查重点
1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和人员配置;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况;
5标本兼治,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6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对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关建设施设备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实时监控;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控中心互联;
7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在“甘肃省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录入、完善信息和隐患上报情况;
8.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档案;
10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及维修;
11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用品;
12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的保管等安全生产投资;
13特种设备和危险货物的储存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检验和检验;
14.企业预防、控制、减缓三类安全设施,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15.对存在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