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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个人总结1000字模板

模拟法庭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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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住今天,胜似两个明天。你也在现阶段工作中成长了不少,工作总结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做好总结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的重要手段,需要认真对待。那么当我们写工作总结的时候,可以学习借鉴哪些模板呢?也许下面的“模拟法庭个人总结”正合你意!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模拟法庭个人总结 篇1

  实 习 总 结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xx年x月x日

  目录

  实习目的 .................................................. 2

  实习时间 .................................................. 2

  实习地点 .................................................. 2

  实习内容 .................................................. 2

  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 2

  案件 ...................................................... 3

  案件分析 .................................................. 3

  法庭模拟存在的问题 ........................................ 5

  总结 ...................................................... 5

  实习目的

  培养我们的实际操作能力,进一步培养和提高我们的法律文秘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实习时间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6号

  实习地点

  社会科学系601教室

  实习内容

  实习的第一天,主要进行了模拟法庭的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以及观看法院审理案子的视频。模拟法庭的相关知识主要有:模拟法庭的目的,模拟法庭的组成,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庭审程序。

  模拟法庭的组成:每组8人左右;组员包括审判长(王宁)、合议庭成员(张业龙、范小琳)、书记员(陈蕾)、原告(吴国静)、被告代理人(董淑瑶),杨利利负责纠正庭审错误。

  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一、深入分析案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寻求法律依据,按不同角色撰写相应的法律文书;二、申诉、答辩及有关辩论要做到语言简洁、条理清晰、理由充分,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严禁恶语中伤对方;三、审判结果要基于已经认定清楚的事实,适用法律正确、适当,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

  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可以就本案的事实、证据、罪行有无及轻重,对犯罪的认识以及定罪、量刑方面的要求等,作最后的陈述。

  评议和宣判 由合议庭对庭审质证的证据进行评议后继续开庭,评议时间为十分钟,恢复开庭后,书记员要求全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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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个人总结精选

模拟法庭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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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个人总结 篇1

  按照xx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要求,为了更好的检验我们主修法学专业三年以来的学习情况,20xx年5月19日,xx大学兴湘学院04级法学二班的同学在北四阶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这同样也是我们模拟法庭课程教学环节的高潮部分。

  这次活动,我们生动、全面地演练了曾争才抢劫、故意伤害一案,经公诉机关审查后将被告人起诉于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采用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进行公开审理,程序合法,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忆当天的庭审过程,其实存在不少的缺陷与错误,例如公诉方的人数过多、公诉词基本上是起诉书的重复,判决结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由于我们基础知识不牢固、缺乏实践经验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纵观当天的整个庭审过程,还是比较流畅、完美的,同学们的表现也有不少可圈可点的地方,例如审判人员沉着稳重,控辩方准备充分,对对方提出的意见积极答辩,主持人与在场观众有实质上的互动等,值得今后在再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中保留、借鉴。

  下面我将结合模拟法庭的审判经过和案情对此次的模拟审判活动谈谈我的心得与体会。

模拟法庭个人总结 篇2

  此次模拟法庭案件属于刑事类案件,对于该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定性上,审判方与控辩双方不是能够轻易地捏拿准确,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人的伤害行为是否有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节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为是否为抢劫,是否应当就此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为了更好地探讨这个问题,首先简要介绍一下案情:该案模拟案件案发于20xx年1月5日晚上10点左右,被害人万某与其朋友张某等人在万某家酒后,几个人骑摩托车送其中一个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万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与之搭话(有调戏的情节),该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见此便与万某等人发生口角,万某等人人多势众,将曾某乙按倒在地进行殴打,情急之时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与万某等人发生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万某被曾某甲用砖头砸破头部构成重伤。曾某甲趁万某昏迷的情况下,拿走万某的手机。随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员抓获,在被送往公安机关的途中,曾某甲将该手机藏匿于警车内,后被公安人员发现。法院最后判处了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与其之前犯的盗窃罪进行数罪并罚,并处以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要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对于防卫过当的、紧急避险过当的、胁从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对于从犯;终止反造成损害的;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等情况,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分析该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可以得知,其犯罪行为和犯罪主体并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节。对于是否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这一焦点问题,我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抢劫。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万某头部重伤、昏迷,在被汉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夺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财产,表面上看其行为符合抢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夺取财物而实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临时起意获取他人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判处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以相应的其它罪论处。在本次审判中遗憾的是我们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拟法庭剧本展开活动,为了配合其他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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