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法的知识点你都掌握了还是正在忙于复习了?民法知识中的票据法考点你了解多少了?司法考试的竞争力也是极大的一场考试,能够顺利低通过司法考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算是打赢了一场大胜仗。你能赢得这场战争的胜利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提供“2015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解析”。
【票据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票据法规定,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错误的是:( )。
A.票据承兑适用付款地法
B.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
C.背书、保证、承兑、付款行为适用行为地法
D.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第100条规定,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第101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2.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向丙银行贴现。丙银行工作人员不慎将汇票遗失,王某拾得后,伪造了丙银行的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下列关于票据权利的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是继受取得
B.丙银行是原始取得
C.王某是继受取得
D.丁公司是原始取得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票据权利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持票人不经其他任何前手权利人而最初取得票据,包括发行取得和善意取得发行取得是指权利人依出票人的出票行为取得票据权利;善意取得是指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继受取得是指受让人从有处分权的前手权利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本题中乙公司依甲公司的出票行为取得票据权利,属于原始取得;丙银行通过贴现行为从权利人乙公司处取得票据权利属于继受取得;王某拾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丁公司从无权利人王某处通过背书取得票据,属于原始取得,所以D选项正确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同时双方约定甲公司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货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上述案例中没有涉及的法律关系是;( )
A.票据关系
B.票据原因关系
C.票据预约关系
D.票据资金关系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票据关系是指当事人基于票据行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票据基础关系一般是指票据关系赖以产生的民事基础法律关系,包括票据原因关系、票据预约关系、票据资金关系票据原因关系是指授受票据的直接当事人之间基于授受票据的理由而产生的法律关系;票据预约关系是指票据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就票据行为,尤其是就票据的签发或者转让所达成的合意;票据资金关系是指汇票或者支票的付款人与出票人或者其他资金义务人之间所建立的委托付款法律关系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用票据支付的行为属于票据预约关系;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是甲公司和乙公司基于授受票据的理由而产生的票据原因关系;甲乙之间也因此形成了出票人和收票人关系,即票据关系,但并未涉及票据资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