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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统考招生章程

2020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统考招生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统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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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统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543,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

  第四条学校简介。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省属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86年,隶属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江苏省城乡建设大类专业设置最为齐全的高职院校。办学30余年来,学校累计为城乡建设行业培养和输送了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2万余名。学校是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程测量项目江苏集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程测量项目国赛赛点。

  第五条学校面向江苏、安徽、山东、甘肃、江西、山西、河南、四川、广西、贵州、云南、西藏、河北、湖北、吉林、青海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办公室)。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与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相关的招生简章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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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代码:1255(江苏) 14543(全国)

  二、学校全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三、学校性质:全日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习年限:三年

  六、学校简介

  学校是一所全日制省属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86年,隶属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江苏省城乡建设大类专业设置最为齐全的高职院校。学校坐落于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内, 校园占地面积810亩,建筑面积26.6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近7000人;专任教师3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占比30%,双师素质教师占比80%;教学设施先进,拥有各类实训实验室120多个,馆藏图书100余万册,建有校外紧密型教学实训基地160余个。学校设有国家职业(城建类)技能鉴定所和省级城建职业岗位技能培训站、鉴定站。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升学就业工作,构架了“升学立交桥”,与南京工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以及英国国立南安普顿索伦特大学等国内外38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设有专接本、专转本、专升本、本硕连读等多种升学模式。学校与省建工集团、苏州中亿丰、江苏宜安建设等200余家特大型建筑类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实施订单培养,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

  学校为全国规模最大的绿色校园,环境优美,粉墙黛瓦、小桥流水,人文气息浓郁;生活设施一流,图书馆、机房、宿舍、食堂等场所均装有中央空调系统,教学区设有直饮冷、热水源,有线、无线网络实现了校园全覆盖。学校秉承“知行合一、崇德尚能、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首个以校园命名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区”。2015年获得“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奖”唯一一等奖。办学30余年来,学校累计为城乡建设行业培养和输送了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2万余名。

  七、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江苏、河南、山西、安徽、江西、山东、广西、四川、云南、甘肃、贵州、西藏、湖北13个省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专题网http://zs.js-cj.com:8888/ 或者招生微信平台(微信号:jscjzs)查询。

  八、学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物价局的正式文件为准,届时我校将在招生网站及时公布各专业详细学费标准。住宿费:1000元/年·生(6人间);1200元/年·生(4人间),房间内均配备中央空调、网络wifi和独立卫生间。

  九、录取规则

  (一)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

  (二)...

与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6年省外普通招生章程

一、学院代码:1255(江苏) 14543(全国)

二、学院全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三、学院性质:全日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习年限:三年

六、学院简介绍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秉承“知行合一、崇德尚能、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专注建设人才培养三十年,以培养现代化的建设行业技术精英与管理人才为已任,紧密围绕建设行业开办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模式紧扣建设行业的职业标准与执业资格,一大批建造师、造价师、规划师、咨询师从这里启航。

校园占地810亩,建筑面积26.6万平方米,运用双热源热泵系统、生态水处理系统等绿色技术60余项,水墨江南,粉墙黛瓦,如诗如画,环境宜人,是江苏省唯一一个以校园为单位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获得2015年度“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奖”唯一的一等奖。

七、招生计划

我院面向江苏、河南、山西、安徽、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甘肃、贵州、西藏14个省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网或者招生微信平台(微信号:江苏城建院招生)查询。

八、学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物价局的正式文件为准,届时我院将在招生网站及时公布各专业详细学费标准。住宿费:1000元/年·生(6人间);1200元/年·生(4人间),房间内均配备中央空调、网络和独立卫生间。

九、录取规则

(一)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

(二)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录取原则。

(三)江苏省录取规则

1、普通文、理科考生:

(1)考生的统考总分成绩达到省控制线及以上;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达到4C(含)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合格;

(2)所有专业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普通类专业招生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优先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专业都不能够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预退档。

2、艺术类考生:

我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

(1)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

(2)考生学业测试成绩,应符合省规定的等级要求;

(3)考生的统考成绩包括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省控线;

(4)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进档考生按文化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6)在录取...

与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相关的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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