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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2018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建筑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255万平方米(约合1436.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师比19.6 ;专任教师75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7.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1.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433.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361.2元;图书148.6万册,生均图书86.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
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2018年不设预留计划。
2.语种限制
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等专业部分专业课程采用英语、汉语进行双语教学;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3.男女比例要求
我校各专业在招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
4.其他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将按照省教育厅审核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