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5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遴选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今年省直30个部门(单位)共公开遴选公务员183名 (具体遴选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报考范围和对象为:全省省辖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的担任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省直部门(单位)设在省辖市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1980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5、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
6、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7、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5年5月4日。
三、遴选办法和工作程序
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5年5月4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hngwy.gov.cn)和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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