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2016年泉州事业单位考试,需要满足哪些报考条件?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泉州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条件”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
根据《2016年福建泉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得知,2016年泉州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4月22日至1998年4月22日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⑥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
2.我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或曾被我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但服务期未满五年而辞职的人员,若应聘市直公立医院,只能报考市光前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皮肤病防治医院和市传染病防治医院。
3.南安市经费渠道为自收自支的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南安市各事业单位,其他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南安市各事业单位。报考南安市各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在报考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4.已与惠安县卫生部门签约为“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毕业生,不得报考惠安县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5.安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安溪县各事业单位。报考安溪县各事业单位的考生,聘用后五年内原则上不得申请流动至其他企事业单位。
6.报考安溪县“专门岗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安溪地区(安溪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安溪以外地区)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并于2016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或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而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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