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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肇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 肇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肇庆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真题及有关考试做调整的通知,希望考生参考,祝您考试成功!

  肇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考指南

  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肇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请在报名之前认真阅读本报考指南。

  一、报名准备

  请务必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以便进行网上报名:

  (一)与二代身份证上一致的电子相片或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相片。

  (二)能够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三)个人基本资料、学历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

  二、报名规则

  (一)全市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二)凡省属及市属在肇全日制在校学生、市属单位在职人员、省属在肇单位、银行系统在肇单位人员,需通过“所属区域:441201肇庆市市辖区”进行网上报名,并到肇庆市会计服务大厅办理报考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可选择其所属区域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所属地财政部门办理报考确认手续。

  (三)考生务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会计信息服平台网站:http://210.76.65.208:8080/gdkj_CMS/,点击“考试服务”,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到现场办理确认和缴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不办理确认和缴费业务)。

  三、个人和团体网上报名

  (一)个人可参照《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1、基本流程

  (1)所属地市选择“4412肇庆市”。

  (2)按报名规则正确选择“所属区域、考试名称、报名点名称”。

  (3)填写考生来源以及报考密码。

  考生来源分为“在职人员”、“在校学生”“待业人员”三种,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填。已经在本系统报过名的考生请使用旧密码,新考生则需要设定新密码,密码要固记。

  (4)填写报名资料。

  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报名资料,资料一旦提交就不能修改,为了能如期参加考试,请务必认真填写,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回。

  (5)选择考试科目。

  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科目,一旦选定考试科目便不能修改,请考生认真填写。

  (6)核对并提交报考信息。

  此环节将汇总考生前面五个环节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以及报考科目内容,是确认报考信息的最后机会,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修正后再进行提交,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所选考试科目无误。

  2、现场确认

  已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按照报名确认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点办理考试确认和缴费手续:

  (1)已签名的报名信息表二份(在职人员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校学生提供);

  (4)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持有外地身份证的待业人员提供)

  (5)毕...

与泗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相关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2013年新疆克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新疆克州会计从业资格 2013新疆克州会计从业考试报名入口

  出国留学网会计栏目讯 根据最新的《2013新疆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报名通知》相关信息得知2013年新疆克州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4日-15日,同时出国留学网会计栏目还为您提供2013年新疆克州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祝您考试顺利!


  2013年新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包括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注册时间为:2013年11月4日零时起至11月15日14时止(北京时间);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1日至11月15日

  网上注册网址为自治区财政厅WEB网站(http://www.xjcz.gov.cn/31),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站完成注册。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后,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自行选定的报名信息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缴费等相关手续。

  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3号)要求,2013年7月1日后取消免试有关规定政策,因此此次考试将不再执行免试相关规定。

  

与泗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相关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吉州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会计准考证打印
2013年吉州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首次采取网上报名、订书、缴费、打印准考证方式进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据悉,今年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符合免试条件的会计类六个专业的考生,在2013年7月1日前,可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考试。已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成绩的考生,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其他两个科目的考试。从2014年起考生必须一次性报考三门考试科目,并且一次性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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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入口 会计基础真题

齐齐哈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齐齐哈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齐齐哈尔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希望考生拿笔记好,祝您考试成功!

  第三章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第十六条 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由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规范培训市场,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九条 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等级化管理。各等级资格证书的确认与管理按《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省财政厅负责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

  (一)持证人员的相关基础信息;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的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四)持证人员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

  (五)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六)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七)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第二十一条 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以及第二十条第(五)和第(六)项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核实相关信息后,为持证人员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持证人员的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登陆所属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网站进行信息变更,也可到所属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

  第二十二条 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持证人员所属财政部门发生变化的,应当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单位开具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原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持证人员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在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第二十三条 持证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员应当在履行公告程序后,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如有毁损,持证人员应当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毁损证书原件,向所属财政部门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第二十四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

  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

2013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 赣州会计考试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出国留学网会计栏目为您提供,本网站精心整理了全国各省各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咨询平台,为您第一时间提供各地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结果查询等最新咨询,欢迎您的收藏,祝您考试顺利!

  考试时间:2013年7月2日至7月31日

  具体安排为: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时间安排
7月2日至7月5日
(7个批次7月2日下午轮空)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7月6日至7月30日
(50个批次)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 上午:8:30-10:30
下午:14:30-16:30
7月31日
(4个批次)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上午:8:30-9:30
10:30-11:30
下午:14:30-15:30
16:30-17:30

2013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

2013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全国的热度正在逐渐升高,随着会计行业越来越吃香,社会的发展趋势,会计已经在各大考试中占一席之地,出国留学网为您提供全国最热门的会计考试资讯,第一手的资讯让您在考试之前抓住考试的先机!

  关于做好吉林省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职能

  移交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会计处(科)、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会[2013]10号)要求,原铁道部受财政部委托对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职能移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各地财政部门,铁路系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全部实行属地化管理。为做好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职能向我省财政部门移交工作,确保相关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连续性和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移交工作相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沈阳铁路局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铁路单位持证人员管理职能的移交工作;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吉林省内铁路系统持证人员管理职能的总体接收工作;各市(州)财政局及吉林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接收工作。

  二、移交方式

  吉林省内铁路系统会计从业人员原则上以沈阳铁路局为单位采取汇总清单方式办理批量移交,汇总清单上加盖沈阳铁路局财务主管部门印章。持证人员需要单独办理的,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有关规定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本着简化移交工作流程的原则,移交工作在地级市完成,沈阳铁路局移交工作人员将联系我省各市(州)财政局进行交接,对部分需要调入县(市)的持证人员,待移交进入吉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后,再按照具体工作单位所在地由市(州)财政局进行省内调转。

  三、移交流程

  (一)沈阳铁路局将调转清单明细送交吉林省财政厅。

  (二)吉林省财政厅将涉及各地的调转人员名单电子版发至待调入地区。

  (三)沈阳铁路局根据属地原则,将会计人员调转信息统一上传至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由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做好调入接收工作。

  四、移交时间安排

  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沈阳铁路局应当在2013年7月31日前办结批量移交调出手续,各市(州)财政部门原则上应当在2013年8月31日前办结批量移交调入手续,最迟不得超过2013年10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信息变更管理。

  持证人员遗失、毁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由沈阳铁路局出具持证人员电子数据真实的证明,由接收地财政部门办理完调入手续后再补发证书;持证人员工作单位变更、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等情形的,也由接收地财政部门办理完接收手续,进入吉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后再进行变更。

  (二)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1.持证人员在2013年(含2013年)之前的继续教育记录,由沈阳铁...

齐齐哈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齐齐哈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齐齐哈尔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希望考生拿笔记好,祝您考试成功!

  第二章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第七条 会计从业资格取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允许其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第十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第十一条 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第十二条 各考试组织部门应当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考务规则及考试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执行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制定的统一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省财政厅负责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样式和编号规则印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不得涂改、出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齐齐哈尔历年真题及预测试题栏目会计基础 会计电算化

云南大理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准考证打印时间

云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 大理州计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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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准考证打印入口已开通

  考试时间>>2013年8月24日—9月6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3日至23日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acc.ynf.gov.cn:7003/portaldistrict/netEnrollQuery.do?method=goPrintPdf

  点击进入>>云南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准考证打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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