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招生章程栏目,提供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招生章程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招生章程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为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根据相关法案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本章程,面向全国15个省市进行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内容如下,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3高校招生计划: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计划3010人

2013高校招生计划 高考招生计划
2013高考大幕已经落下,接下来,大家最关心的就是高考志愿填报的相关工作,高考网为您收集整理出各高校的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供各位考生和家长做参考依据。更多的高考资讯,欢迎登录我们的高考频道:m.liuxue86.com/gaokao/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第一批次首次招生80人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今年计划招生3010人,比去年减少90人。

  今年主要三大变化:

  一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首次被列入浙江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招生计划为80人;

  二是新增商务英语、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招生计划分别为60人、35人;

  三是考生就读热门专业机会增多,学校将增加财务、金融、土木、建筑等热门专业招生计划,如财务管理由130人增加到150人,金融学由160人增加到180人,继续扩大各热门专业的转专业指标。


推荐阅读:高考招生院校网站

延伸阅读:择校技巧
  选择大学,绝不能以貌取人、望文生义。
  俗话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纵观全国2000多所高等院校有很多相近、相似的名字,一些学校的校名甚至谐音、甚至几乎雷同,他们不仅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就是办学方向、办学传统、办学优势、办学特色也相差甚远,这就容易给考生和考生家长,造成错觉和产生误导。...

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计划

2013年高校招生信息: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一本招生80人

高考招生计划 2013高考招生计划
高考招生计划已经陆续出炉,高考网将为您持续更新,敬请期待!小编提醒各位考生,在选择专业时,一定要好好思考,不能随波逐流,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才能选好适合自己的专业。欢迎您登录我们的网站了解更多高考资讯。m.liuxue86.com/gaokao/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本科第一批次首次招生80人

  2013年,学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被列入浙江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首次招生计划80名,按公费收取学费,即学费为4400元/生·学年。

  为吸引优秀生源,该专业推出系列招生政策: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第一批分数线10分(m.liuxue86.com/gaokao/)以上有志愿进入该专业,给予减免四学年学费奖励;高出5分(m.liuxue86.com/gaokao/)以上给予减免两学年学费奖励;所有该专业学生可获得境外交流基金奖励(m.liuxue86.com/gaokao/),此外还将选派部分学生到国内一流大学(m.liuxue86.com/gaokao/)交流学习;新生进校后,该专业会按照研究生培养模式全程配备导师,为每位学生提供专业能力培养、科研创新锻炼、实践实习与考研就业等全方位指导和培养。

  此外,该专业学生在浙江大学立交桥政策方面有倾斜,进校后可自由转专业,学费按原一本专业入学学费标准收取。

  为紧跟市场对专业人才新的需求,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今年特别增加了商务英语、网络与新媒体专业,首次招生计划分别为60名、35名。至此,学校本科招生专业数达到了36个,增加了学生报考的专业选择余地。

  进一步增加财务、金融、土木、建筑等热门专业计划,如财务管理由130名增加到150名,金融学由160名增加到180名;继续扩大各热门专业的转专业指标,大大增加了学生就读热门专业的机会。

推荐阅读:高考招生院校网站

延伸阅读:择校技巧
  选择大学,绝不能以貌取人、望文生义。
  俗话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纵观全国2000多所高等院校有很多相近、相似的名字,一些学校的校名甚至谐音、甚至几乎雷同,他们不仅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就是办学方向、办学传统、办学优势、办学特色也相差甚远,这就容易给考生和考生家长,造成错觉和产生误导。...

2017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2017高校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下,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022

  第六条 办学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

  第七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合作创办,浙江大学全面负责办学管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占地约1200亩。

  第八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16个省 (市、自治区)招生, 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浙江省: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面向艺术类第二批(省统考专业)招生,其他专业面向普通类(含普通类提前)招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按照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科类招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取考生档案。

  第十五条 浙江省按照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普通类、艺术类平行录取

  (1)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

  (2)考生位次: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艺术类(美术类)考生位次按该类别所有考生综合分成绩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专业(术科)成绩,仍相同时,再按普通类的规则对文化成绩进行排位。

  (3)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前三学年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习,第四学年须在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完成。被中外合作...

2016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下,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022

第六条 办学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第七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浙江大学与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浙江大学全面负责办学管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占地约1200亩,建设总投资8.4亿元。

第八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招生计划以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在浙江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工程、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艺术类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他专业均在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按照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取考生档案。

第十五条 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根据各地专业(类)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 凡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给予加分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类);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者体检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收填报中外合作专业志愿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出该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前三学年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习,第四学年须在美国印第安那波利斯大学完成。

第十八条 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在浙江省,一类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自选模块;一类考试科目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自选模块;二类考试科目排序,剔除自选模块,其他科目排序与一类相同;其他各省、市、自治区参照上述原则排序。

第十九条 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对于江苏省...

2016江苏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江苏理工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江苏理工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江苏理工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为保证我校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招生相关省(市、自治区)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性质

1.学校全称:江苏理工学院

2.学校类型:理工类

3.学校层次:省属公办本科

4.学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

(二)学校简介

江苏理工学院创建于1984年,地处江苏省常州市,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有机械工程、电气信息工程、计算机工程、化学与环境工程、汽车与交通工程、材料工程、外国语、艺术设计、教育、人文社科、数理、国际教育以及商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设有职业教育研究院、资源循环研究院等5个科研单位,还设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学院、港中旅酒店管理学院等多个行业学院。开设5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近18000人。学校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和工程实训中心,馆藏纸质图书145万多册,中外文电子图书139万多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2亿元。

(三)人才培养

建校30多年来,向社会输送了4万多名各类毕业生。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7%以上,超七成毕业生在上海、苏州、无锡和常州等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就业。

(四)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200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5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80多名。有多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或获全国优秀教师、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有70多人次获批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六大人才高峰培养人选和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五)科研成果

洛阳理工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洛阳理工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洛阳理工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洛阳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了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洛阳理工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1070;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以工学为主,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现设置12个学院、3个基础教学部和机器人学院、软件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天瑞干部管理学院等专门教育学院。学校有44个本科专业,有“材料学”、“岩土工程”2个省级重点学科;“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6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建材机械基础教学实验教学中心”、“水泥生产模拟实验教学中心”、“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物联网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等5个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自动化”3个省级卓越工程师项目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处理日常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设有由纪委、监察处等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在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八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考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我校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在各省艺术类专业成绩均采用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

一、 美术类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美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专业水平和个...

2017营口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营口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营口理工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营口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营口理工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及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5.7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5.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725万元;图书58.3万册;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6.5%,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7.4%。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本院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本院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本院具体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

1

020302

金融工程

4

理科

经济学

2

070302

应用化学

4

理科

工学

3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理科

工学

4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理科

工学

5

080209T

机械工艺技术

4

理科

工学

6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4

理科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