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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7年电子商务师考试工作通告
各市及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管理)中心、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7〕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7〕 22号)要求,现将我省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申报
(一)报名及资料审核时间:
1.全国统一鉴定报名时间:3月20-29日、9月9-24日;
面审(初审)时间:3月20-31日、9月9 -26日;
复审时间:4月1-5日、9月26-30日。
2.全省统一鉴定报名时间:3月20-29日、6月19 -28日、9月9-24日;
面审(初审)时间:3月20 -31日、6月19 -30日、
9月9-26日;
复审时间:4月1日-5日、7月1日-4日、9月26日-30日。
考生个人登录浙江职业技能鉴定在线报名系统http://zynl.zjhrss.gov.cn/online 注册报名,报名时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无误,信息上报后,将不予修改。
(二)统一鉴定报名信息汇总:各市鉴定中心、省属单位按职业、等级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人数汇总表》、《2017年全省统考职业操作技能考核、综合评审工作计划表》(见附件4)分别于4月6日、7月6日、10月10日前以书面(盖章有效)和电子邮件报省鉴定中心。
(三)统考职业一年之内有且只有一次补考机会,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
(四)全国统考职业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心理咨询师二级、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考核采用上机考。心理咨询师二级考核原则上安排在周六(5月20日、11月18日),如遇考场、设备等特殊情况,由省鉴定中心作统筹调整。各职业、等级鉴定方式详见《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1)、《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2)。
二、考务要求
(一)重视统考工作。各地要积极贯彻政府职能转变和职业资格改革与清理规范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统一鉴定,周密考务方案,加强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职业资格鉴定公信力。
(二)严格资格审查。参加全国、全省统考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省厅文件等规定的申报条件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