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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海南大学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校名为海南大学,学校代码为10589。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具有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办学地址:海甸校区(校本部,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城西校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只招收应用型本科)、儋州校区(位于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只招收应用型本科),校园占地面积5030余亩。

  第三条 学校创建于1958年,于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海南省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财政部与海南省共建高校和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四条 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门类,设有21个学院(部)。建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农业部重点学科2个、海南省重点学科1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农业部实验室1个、海南省重点实验室6个、海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海南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海南省省级研究所1个,拥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0多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00多个、本科专业76个;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1项、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20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45门、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2011年列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海南省惟一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和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高校,2012年有385人获得推免资格,其中有196人被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天津大学等“985”和“211工程”重点高校接收,占外推接收人数的93%。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分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和统筹管理,下设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设立招生监督电话(0898-66183734),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七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面向全国内地31个省(区、市)招生,2012年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含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普通文理科专业在各省(区、市)录取批次为本科一批(少数专业安排在本科二批)。另外,2012年有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66个。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

与海南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海南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海南大学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1年入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现有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海南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海南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海南大学,办学地址:海甸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儋州校区(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城西基础教学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观澜湖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多层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是海南省唯一的综合性重点大学。2008年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成为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的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

  负责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是海南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投诉电话和举报邮箱见下文。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专业、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民委贫困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云南省生源)、港澳台侨学生。

  第八条 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份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订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信息或到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bkzs.hainanu.edu.cn查询。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一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不含生源省份排位小分)为准。

  第十二条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4个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70%以上(含70%)。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其他专业录取时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

  第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类专业、软件工程(NIIT)专业应试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

与海南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3年海南大学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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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2013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海南大学,代码为10589,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具有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办学地址:海甸校区(校本部,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城西校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只招收应用型本科)、儋州校区(位于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只招收应用型本科)。
  第三条 学校是由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与原海南大学(创建于1983年)于2007年8月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计划”支持的高校、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财政部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高校、教育部农业部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育基地”高校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是具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资格的高校和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的高校,是海南省惟一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3年共有425人推荐到中国科学院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高校就读硕士研究生,其中直博生6人。
  第四条 学校现有海甸、城西和儋州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100多亩,全日制在校生35000余人。海甸主校区滨海抱湖,海水入湖,湖海交融,椰风海韵,是求知治学的理想之地。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门类,设有四大学部,21个学院(部);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9个、专业学位类型7种、本科专业76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含培育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名师奖2项,农业部重点学科2个、农业部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海南省重点学科10个、省重点培育学科4个、省级科研基地15个、联合研究院2个、省级教学团队11个、省级特色专业22个、省级精品课程47门、省级教学名师20人;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1项。学校大力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开设文理科实验班,举办冬季小学期,与天津大学联合办学,并与境外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所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一批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前往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

海南大学2017年考研招生简章

考研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

  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海南大学2017年考研招生简章,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海南大学2017年考研招生简章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800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中含推免生人数,其中括号里的为该专业拟接收的推免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我校部分专业同时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具体见“海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合适的学习形式。

  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及其他,请查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网址: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26/201609/t20160914_281117.html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和4中的(1)(2)(4)(5)各项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

  (3)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2013年海南琼州学院招生简章

琼州学院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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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州学院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琼州学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及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的省属普通高等本科综合院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代码为11100。

  第二条 学校创办于1954年,占地1500亩,有三亚与五指山两大校区,其中三亚校区为主校区,办学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育才路1号;五指山校区位于海南省五指山市泰翡路。学校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培养包括本科、专科及外国留学生在内的各类普通高等教育专门人才,并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一所国际化、开放型、特色鲜明的品牌大学。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多人。

  第三条 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在招本、专科专业59个,学科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等8大门类。拥有4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教育部教育援外培训基地、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海南省民族研究基地、海南省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海南省国际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研究基地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点建设单位。

  第四条 学校国内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含普通统招生、艺术、体育考生)。2013年在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琼州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小组,全程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工作,设立招生监督、举报电话,设举报信箱,公开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本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制定招生事业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生源省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实行梯次志愿录取的省份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接受其他志愿考生,按志愿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志愿相同,按高考成绩录取并安排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按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综合评价情况录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考生,我校认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

  第十条 学校对考生单科成绩一般不设限制,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有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英语成绩较高、口试成绩较好的考生。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

2017海南大学招生简章发布网址

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招生简章 2017海南大学招生简章

2014海南公务员考试招生简章

2014海南公务员考试 2014海南公务员考试招生简章

  2014海南公务员考试预计在3月中上旬展开报名工作,想参加2014海南公务员考试的你准备好了吗?小编为大家搜集了2014海南公务员考试招生简章,仅供参阅:


  延伸阅读:选调生与公务员的差别:

  选调生也属于公务员系统,但与普通公务员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一)报名条件不同

  选调生的报名条件除符合一般国家公务员的报名条件外,还要求是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主要选调本科生、研究生中的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二)培养目标不同

  选调生的培养方向主要是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公务员一般招考的是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人员。

  (三)选拔程序不同

  选调生的选拔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党组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而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要院校党组织推荐。

  (四)培养管理的措施不同

  选调生到基层工作采取岗位培训、脱产轮训等多种形式,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期间,至少要脱产培训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而公务员主要采取岗位培训的形式,在工作初期一般不安排脱产培训。

  (五)管理使用有所差别

  选调生是省委组织部的后备干部,放到基层锻炼,人事权归省委组织部管辖,委托接收单位考评。调动范围是全省建有党组织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社团,可以理解成一种特殊的干部身份。

  公务员是针对具体职能的职位,人事权一般归该单位人事机构或上级单位人事机构或人事厅管辖。一般只要有人事权的单位都有管辖权。调动范围取决于人事归属单位,在该单位人事管理范围内调动。

  (六)发展前景有所差别

  选调生是省、市、县委组织部掌握的后备干部,而招考录用的公务员,是普通的机关工作人员。选调生提拔速度比公务员快得多,一般本科毕业定科员,硕士定副科,博士定正科。我国干部队伍中,许多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都是选调生出身。所以,组织部门一直把选调生工作视为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

2013年海南医学院招生简章

海南医学院 招生简章

  临近高考,童鞋们都在紧锣密鼓中准备着最后的冲刺,,为方便考生及家长查询高考成绩、高考志愿填报、高考分数线、高考资讯、各高校信息等等相关信息,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编辑特别搜集整理了大量相关信息供您参考,请收藏我们的网站,我们会不断更新,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

  海南医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维护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保证高考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海南医学院;国标代码:11810;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 海南医学院是海南省唯一的一所普通高等医学院校,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学校现占地630亩,设有城西校区和龙华校区2个校区,城西校区位于海口市学院路3号;龙华校区位于海口市龙华路33号。

  学校具备普通本科、普通高职(专科)和成人教育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2006年开办留学生教育,现有各类在校生17000多人,留学生200余人。为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校本部有教职工总数959人,专任教师551人,高级职称288人,占专任教师52.27%,硕博士426人,占专任教师的77.32%;学校拥有2个国家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系统省级重点学科、4个卫生系统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特色专业、17门省级精品课程、6个省级教学团队。

  第三条 招生专业

  1、本科层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医学影像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生物技术、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环境科学、应用统计学等19个专业。

  2、高职(专科)层次:临床医学(社区医学方向)、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助产、针灸推拿、药学、医药营销等9个专业。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海南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普招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0898-66893743),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六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2013面向全国30个省(区、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院校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将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第八条 专业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将由学校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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