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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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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海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87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邮政编码:571127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海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条 办学特色:我院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及海南省骨干高职建设院校。近年来,大力深化体制改革,加强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突出高职办学特色,强化实训、实习、实践与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积极推行“2+1”教学模式改革,加强实践锻炼,建有多种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强化顶岗实习与工学结合,让学生提前了解市场,走向社会。积极倡导学生“双证书”、“多证书”学习模式,积极开展合作办学,与对外经贸大学、海南大学等知名高校开展“专接本”教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丹麦、韩国、俄罗斯、日本、台湾、香港等境内外高校开展文化教育交流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创新就业指导与培养模式,通过实训基地实习、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校内专业导师制、校外职业发展导师制、职业经理人专题讲座、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等形式,加强在校生的就业创业教育与培训,积极推荐毕业生上岗实习与就业,现与境内外2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就业供求合作关系,2012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94%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

  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

与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2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海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87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邮政编码:571127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海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条 办学特色:我院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及海南省骨干高职建设院校。近年来,大力深化体制改革,加强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突出高职办学特色,强化实训、实习、实践与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积极推行“2+1”教学模式改革,加强实践锻炼,建有多种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强化顶岗实习与工学结合,让学生提前了解市场,走向社会。积极倡导学生“双证书”、“多证书”学习模式,积极开展合作办学,与对外经贸大学、海南大学等知名高校开展“专接本”教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丹麦、韩国、俄罗斯、日本、台湾、香港等境内外高校开展文化教育交流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创新就业指导与培养模式,通过实训基地实习、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校内专业导师制、校外职业发展导师制、职业经理人专题讲座、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等形式,加强在校生的就业创业教育与培训,积极推荐毕业生上岗实习与就业,现与境内外2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就业供求合作关系,近三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在92%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

  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批次:海南省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批。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详见各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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