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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位于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区脚下,环境优美,景色宜人。现有连锁经营与物流管理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校国标代码:13827

  第八条 办学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山路14号(青山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明秀校区)

  第三章 录取

  第九条 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统考外语语种:英语

  二、身体健康要求

  1.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标准执行。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有不符合以上体检要求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进档考生确定办法

  (一)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原则

  普通高考招生按设置招生计划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所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

  2.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二)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1.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且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 语文科学考成绩 —数学科学考原始成绩 — 英语科学考原始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相同,则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我校按...

与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青山路14号,院校代码:13827,邮编:530021。

第三条 办学性质:我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文理兼招的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我院2016年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 我院2016年共有35个高职(专科)专业招生;2016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2800人(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广西教育厅公布的为准)。招生形式有:普通高考招生、单独招生、对口招生。

第六条 我院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1)培养费:5500-7500元/学年;(2)住宿费850元/学年;(3)书籍资料费300元/学年(多退少补)。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校园网向考生公布。

第三章录 取

第七条 录取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西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求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普通高考考生的投档成绩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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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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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青山路14号,院校代码:13827,邮编:530021。

  第三条 办学性质:我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文理兼招的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我院2016年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 我院2016年共有35个高职(专科)专业招生;2016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2800人(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广西教育厅公布的为准)。招生形式有:普通高考招生、单独招生、对口招生。

  第六条 我院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1)培养费:5500-7500元/学年;(2)住宿费850元/学年;(3)书籍资料费300元/学年(多退少补)。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校园网向考生公布。

  第三章 录 取

  第七条 录取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西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求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普通高考考生的投档成绩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 与外语有关的专业不限外语考试的语种。

  第九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条 广西地区招生,今年按广西教育厅的规定实行“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方式;其他省份仍旧以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不录取既无专业志愿又没有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确定考生的专业。

  第十二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病症的考生一般不予录取,我们将在相关专业备注中说明。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五条 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查询及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531219...

2017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为做好2017年学院的招生工作,巩固“阳光工程”成果,维护考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院简介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地处首届东亚文化之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全国著名侨乡-泉州市,坐落于鲤城区南环路,前临泉州母亲河晋江,背倚著名风景区紫帽山,风光秀丽,交通便捷。学院占地502亩(含慈山校区),建筑面积11.73万平方米。

  二、 学院的层次、类型、性质

  学院全称: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77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业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学院地址:1、院本部: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邮编:362000)

  2、慈山校区:泉州市安溪湖头翠湖路135号(邮编:362411)

  注:被录取在审计专业的学生就读地点在慈山校区,其它各专业学生就读地点在学院本部。

  三、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一)机构: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7年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二)成立以学院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四、招生计划、对象及录取原则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 招生对象

  高职各专业招收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考生。

  (三)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高职高专批次的录取,福建省的考生实行“按考生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的模式;省外的考生按招生省份的规定实行,按照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录取。

  3、被录取新生到学院报到时,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进校学习一学期后,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并符合学院有关转专业管理规定者,可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核,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办理。

  4、执行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5、报考我院考生的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6、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7、无外语语种限制,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

  五、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一)学院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泉州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并在院务公开栏和学院网站公布。

  (二)学费: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6000元/年(院本部)、5500元/...

2012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海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87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邮政编码:571127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海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条 办学特色:我院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及海南省骨干高职建设院校。近年来,大力深化体制改革,加强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突出高职办学特色,强化实训、实习、实践与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积极推行“2+1”教学模式改革,加强实践锻炼,建有多种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强化顶岗实习与工学结合,让学生提前了解市场,走向社会。积极倡导学生“双证书”、“多证书”学习模式,积极开展合作办学,与对外经贸大学、海南大学等知名高校开展“专接本”教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丹麦、韩国、俄罗斯、日本、台湾、香港等境内外高校开展文化教育交流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创新就业指导与培养模式,通过实训基地实习、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校内专业导师制、校外职业发展导师制、职业经理人专题讲座、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等形式,加强在校生的就业创业教育与培训,积极推荐毕业生上岗实习与就业,现与境内外2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就业供求合作关系,近三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在92%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

  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批次:海南省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批。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详见各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

2022年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获评“首批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称号,有有茶艺与茶文化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616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 贵州省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

  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源于 1950年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合作训练班,2017 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新建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在贵阳、都匀两地办学,形成“一主两辅两基地”的校区格局,主校区位于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两个辅校区分别位于贵阳市白云大道和都匀市剑江河畔,总占地 936 亩,总建筑面积 78.7 万平方米,拥有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实训楼等 56 栋,建有超融合智慧校园、教学管理公共平台、专业管理公共平台和教学平台。现有茶学系、会计金融系、商贸物流系、旅游管理系、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和教育科学系等 8 个系和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教学部,开设有茶艺与茶文化、旅游管理、大数据技术等 25 个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录取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院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组,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以及有关人员为小组成员,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录取新生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遵循“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对所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

  录取通知书发放: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公示的录取考生名单,在当年8月份经高考录取系统正式投档后,使用投档系统导出的电子档案打印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院招生录取正式公章,经邮政EMS专线寄送录取考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八条 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学年·生;学生公寓住宿费:本部1100元/学年·生;贵阳校区400元/学年·生;南...

2020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通知】

2020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更顺利的走进高考的殿堂,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通知】

  第一章总则

  学院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2685,江苏省代码1274(普通类、艺术类)

  校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

  招生层次:专科

  学院性质: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教育部承认的公办专科学历证书

  学院简介:学院位于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定位“聚焦智慧企业、聚力智慧服务、成就智慧人生”,以学生为中心,实施“433”学生成才工程,为学生搭建人生出彩的舞台。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办事机构:招生与就业创业处

  监督机构及职责:纪委办公室,检查监督招生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及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严格以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分省计划安排招生计划。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第四章录取规则

  报名条件:以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要求为准。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有关规定。

  考试办法:以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办法为准。

  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按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的要求调阅考生档案,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执行各省(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对照顾加分投档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江苏省等级要求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选测科目等级CC,必测科目等级5合格及以上;

  艺术类:7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4合格及以上。

  录取办法: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录取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排序;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时的附加比较条件: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当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相同时,文科类比较语文(含附加分),理科类比较数学(含附加分);再相同,比较语文和数学原始分。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五章其他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文科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住宿费1200元/年(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

2013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临近高考,童鞋们都在紧锣密鼓中准备着最后的冲刺,,为方便考生及家长查询高考成绩、高考志愿填报、高考分数线、高考资讯、各高校信息等等相关信息,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编辑特别搜集整理了大量相关信息供您参考,请收藏我们的网站,我们会不断更新,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海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87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邮政编码:571127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海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条 办学特色:我院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及海南省骨干高职建设院校。近年来,大力深化体制改革,加强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突出高职办学特色,强化实训、实习、实践与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积极推行“2+1”教学模式改革,加强实践锻炼,建有多种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强化顶岗实习与工学结合,让学生提前了解市场,走向社会。积极倡导学生“双证书”、“多证书”学习模式,积极开展合作办学,与对外经贸大学、海南大学等知名高校开展“专接本”教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丹麦、韩国、俄罗斯、日本、台湾、香港等境内外高校开展文化教育交流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创新就业指导与培养模式,通过实训基地实习、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校内专业导师制、校外职业发展导师制、职业经理人专题讲座、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等形式,加强在校生的就业创业教育与培训,积极推荐毕业生上岗实习与就业,现与境内外2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就业供求合作关系,2012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94%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

  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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