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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报名条件及法规

海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 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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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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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成绩查询方式及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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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成绩查询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现场亮分方式(珠算考试除外),参加考试的人员,其三门科目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1月10日起登录泰州市财政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特别提醒:1、为方便联系,请考生在报名、考试、领证期间不要更换联系电话(若自行更换,后果自负)。2、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停电,将会调整考试时间,请考生服从安排。3、考生考试结束后,不得自行关闭电脑(若自行关闭,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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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现场亮分方式(珠算考试除外),参加考试的人员,其三门科目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1月10日起登录泰州市财政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特别提醒:1、为方便联系,请考生在报名、考试、领证期间不要更换联系电话(若自行更换,后果自负)。2、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停电,将会调整考试时间,请考生服从安排。3、考生考试结束后,不得自行关闭电脑(若自行关闭,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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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2013:11月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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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时间

  2013年考试将于11月初起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三)珠算考试由珠算协会统一组织,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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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海宁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初;报名时间:7月24日-8月14日;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5日—10月30日;成绩查询时间:2014年1月10日起;

  关于2013年度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海宁考区报名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3]2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取消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的规定。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24日-8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7月24日—8月14日,登录泰州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tzczj.gov.cn:8888/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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