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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独立学院,学校环境幽雅,交通便捷,教学资源丰富,是莘莘学子求知的理想场所。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湖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中文全称: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英文全称:College Of Arts And Science Of Hubei Normal University,国家标准代码:13256,湖北省招生代码C237。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法人代表:李咏成。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东666号,邮政编码:435109。

  第六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及三年制专科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审定招生计划,并对招生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比例确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条 学校在相关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的规定。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且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三条 英语相关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应试语种。学生入校后一般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我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政策。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可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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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云南

 一、学院名称: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二、学院(国际)代码:13625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六、校址:

  1、龙泉校区: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岗头村627号 邮编:650222

  2、杨林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基地 邮编:651700

  七、学院概况: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系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设有两大校区,龙泉校区位于 “春城”—昆明市内,杨林校区坐落在昆明市嵩明职教基地,总占地1000余亩,现代化教学、生活设施设备一应俱全。

  八、毕业证发放:毕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九、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当地第三批本科(或独立学院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分数专业志愿优先。

  3、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录取不受性别、外语语种限制。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可选择英语、泰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

  4、对艺术类考生,美术类承认生源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非美术类除内蒙古、西藏、山东、新疆承认我院单独考试的成绩外,其它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区承认该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内蒙古、西藏、山东、新疆四个省区进行专业考试的专业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使用艺术类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的专业按录取时有关省区投档原则制定录取办法。

  云南省,认可云南省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统考成绩,认可云南艺术学院、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舞蹈类专业成绩,认可云南其它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

  5、对体育类考生,承认生源省(区、市)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如生源省(区、市)没有组织体育专业统考,则承认生源省(区、市)体育专业校考成绩。

  十、奖助学金:有云南省级“三好学生”奖、云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奖、校级“三好学生”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科技创新奖、特别贡献奖、云南省政府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十一、收费标准:

  1、学费:(1)普通本科:文、理科、体育类10000元/年,艺术类15000元/年;(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我院学习期间的学费总计36000元人民币,在又石大学学习期间的学费约36000元人民币/年;(3)预科:5000元/年。2、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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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学院名称: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部编代码:13671

  学院性质:四川师范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学的高等学校(即独立学院)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中路351号(第一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学府大道9号(第二校区)

  ■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录取:

  (1) 广播电视编导(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戏剧文学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片管理方向)、电视节目制作专业:按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总分由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2) 表演(主持与出镜方向)、表演(影视戏剧表演方向)、主持与播音专业: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3) 艺术设计、绘画、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4) 表演(体育舞蹈国际标准舞教育方向)、表演(音乐舞蹈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3、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能否投档我院,视生源地当年录取办法而定,我院严格执行生源地当年招生的有关规定。

  4、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考生进校后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基于此,在同等条件下录取时优先考虑英语语种的考生。

  5、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①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②英语分数高的考生;③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6、学院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7、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艺术设计、绘画、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8、录取时,在同一分数段5分以内,学院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招生工作人员规范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选择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

  2、要求参加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并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由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由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具印并由院长签章的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

2016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校名全称: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院校国家代码:13256 法人代表:陈伯山

二、学院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桂林南路

邮政编码:435003

三、办学类型:湖北师范学院按教育部要求设置的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及三年制专科

四、招生计划:

面向天津、河北、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陕西、贵州等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1840人,其中本科1100人,专科740人。

五、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工作由湖北师范学院校本部领导和监督。学院成立由校本部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文理学院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作限制。

3、我院不设学校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一视同仁。

4、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5、我院美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考生所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主。我院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湖北省考生使用该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江西省、湖南省考生使用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

6、我院音乐教育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湖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主。专业成绩要达到湖北省高职高专非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7、我院音乐学、学前教育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考生所在省相关规定为主。我院不单独组织音乐类专业测试,湖北省考生专业成绩要达到湖北省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组织的非美术类校际统考合格成绩;江西、湖南省考生使用该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山东省考生承认同批次同类专业合格成绩(合格证)。音乐学专业的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前教育专业的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8、我院社会体育专业文理兼收,录取规则为按(文化成绩×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从高到低录取。

9、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应准确填写录取期间联系电话,并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以免影响考生录取。

10、我院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文凭与学位: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学分,德、智、...

2013湖北文理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湖北文理学院概况

  ♦全国本科教学优秀高校

  ♦全国就业工作先进高校

  ♦中央财政与省共建高校

  学校是省属公办综合性高校。湖北文理学院是省属综合性公立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以工科为特色、以文理为基础,开设本科专业46个,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医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九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7000多人,成人学历教育生6000多人。

  学校区位优越环境优美。学校位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第二大城市、鄂豫渝陕交汇地区的最大城市、湖北省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学校地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诸葛亮故居-古隆中,有着浓郁的历史文化氛围。校园建设风景如画,环境优美,是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校是中央财政与省共建高校。学校的建设发展得到了中央部委和省市的大力支持,是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建高校。现有占地面积96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183万册。现有教职工1466人,专任教师877人,其中教授108人,副教授259人,博士111人,有武汉大学等著名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50多人,学校聘请澳大利亚Bond院士、原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教授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学校聘请长江学者、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徐勇等7位知名学者为学校“隆中学者”特聘教授。

  学校是全国本科教学优秀高校。2009年,学校成为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基于技术教育基地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高校。2010年,学校开办“孔明学院”,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设立“诸葛亮班”,实施精英化教育,培养拔尖创新人才。2011年,学校分别在经济与政法学院、文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和管理学院培养复合型人才,实行大类培养。学校与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著名大学联合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常年在校研究生100多人。2008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等次。

  学校是全国就业工作先进高校。学校十分重视大学生就业工作,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成立海外工作部,畅通海内外就业渠道,建立了以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保障三大平台为核心的创业资助体系,学生创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位居湖北省高校前列。2009年,学校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荣获“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荣誉称号。

  规划建设中的“襄阳大学”。学校为适应湖北省“一主两副”发展战略需要,正全力创建综合性大学---襄阳大学。

  查看学校详细情况请登录学校网页:http://www.hbuas.edu.cn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现设有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五个本科专业,绘画专业分设国画、油画、水彩、装饰雕塑四个专业方向,均招收四年制本科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设有相应的实验中心、研究所和专业协会。有专职教师7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5人,在校学生1700人。

  一、绘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绘画创作、教学的能力,能在专业艺术领域和各类学校从事绘画创作或教学、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

2017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计划总人数为2020人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计划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计划总人数为2020人”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从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办获悉,2017年,该校总招生人数为2020人,面向天津、河北、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陕西、贵州等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其中本科1230人,涉及18个专业,专科790人,涉及11个专业。

  2017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新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造价、文化产业管理等3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分别计划招生人数为60人、70人、60人。其中,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是文理兼收。3个专业修业年限为四年,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工程造价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至此,该校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专业布局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该校招生办提醒,线上考生平行志愿第一个填报该校录取希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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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湖北高考招生院校: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 2013湖北高考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湖北师范学院举办的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以本科层次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桂林南路,东邻磁湖,西依柯尔山,南视古矿冶,北接人民广场,自然景色得天独厚,人文景观错落有致,不仅环境幽雅,交通便捷,而且学术氛围浓厚,是莘莘学子求知的理想佳园。

学院自2003年创办以来,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狠抓办学条件建设,目前学校占地面积482.52亩,规划用地1000亩,现已建成包括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语音室、运动场、标准学生公寓、食堂、超市等完备的教学、运动、生活设施,经过几年来的建设和发展,学校校舍建筑面积达到11万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公寓)达到3.5万平方米,同时拥有价值29761万元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和39.51万册的藏书量,在校普通本、专科生人数达到近6000人。

学院面向市场和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开设有广播电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法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化学、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美术学、应用心理学、统计学、历史学、生物技术和商务英语等17个本科专业;电子商务、行政管理、市场营销、导游、语文教育、英语教育、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美术教育、社会体育、装潢艺术设计、音乐教育、食品生物技术18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工、文、法、经、管等多个学科领域,特色鲜明、结构合理。

学院自有和聘任教师478名(聘任教师375名全部来自湖北师范学院),其中,正教授51名,副教授134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45名;外籍教师5名。学院教学资源充沛,师资结构合理,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有力地保证了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为学生考研、求职打下了坚实基础。文理学院坚持“育人为本,质量至上”的办学理念,运用先进的办学模式和科学的运行机制,秉承湖北师范学院优良办学传统,依托其优质的教育资源,严格管理、因材施教,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近年来本、专科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本科毕业生考研率达10%左右,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赞誉。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的发展目标是建设成为一所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有较高办学水平、现代化办学设施和鲜明办学特色的一流综合性高等学校,面向地方服务全国培养应用型人才,秉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思想观念,在竞争中求发展,在改革中求发展,在开放中求发展,用新的教育办学理念和新的办学机制,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2022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是一所本科独立学院,获得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二、三等奖,新华网“魅力高校”荣誉称号。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招生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高考”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院名称、地址和性质

  第三条 学院全称是长江大学文理学院(Yangtze University College of Arts and Sciences),学院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学院国标代码:13246

  学院地址:湖北省荆州市郢都路27号

  邮政编码:434020

  学院网址:http://wlxy.yangtzeu.edu.cn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院以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育为主,招生纳入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院是经湖北省教育厅同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由长江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

  第三章 人才培养、毕业、学位

  第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士学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校友代表组成。主要职责:对学院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为学院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对各类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工作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联系及咨询电话:0716-8068678

  第八条 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wlxy.yangtzeu.edu.cn/zsw)或校园网(http://wlxy.yangtze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监督举报电话:0716-8068827(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法规,按照优化学生生源结构、促进专业集群发展的原则,结合学院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同时报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审批后实施。

  第十一条 学院在国家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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