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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监狱戒毒系统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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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

  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

  现将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员

  见附件1《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16年7月22日、23日上午7:00-10:00进行体能测评。考生按照到达先后顺序参加体能测评。

  2004001001至2004001064职位的考生于7月22日上午参加体能测评;2004001065至2004001135职位,2004002001至2004002006职位的考生于7月23日上午参加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地点

  考生到武汉市中南羽毛球馆集合并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由引导员带至相关场所进行测评。

  中南羽毛球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三路省监狱管理局对面(可乘市内多路公共汽车及地铁2、4号线到武昌中南路站或洪山广场站,然后步行约10分钟即到),省监狱管理局大门前设有指示牌。

  四、体能测评有关要求

  (一)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

  (二)考生需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报名登记表》办理体能测评相关手续,登记候考。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体测及录用资格。

  (三)考生需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等。

  (四)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一律视为不合格。

  省司法厅咨询电话:027-87238605

  省监狱局咨询电话:027-67815542

  省戒毒局咨询电话:027-87269035

  附件:1.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湖北省司法厅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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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监狱戒毒系统公务员考试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湖北监狱戒毒系统 公务员体检 湖北公务员考试

  根据《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在报考省监狱戒毒系统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2015年8月1日上午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于2015年8月1日上午6:30到水果湖第二中学教学楼前广场集合(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九号,可乘市内多路公共汽车及地铁2、4号线到洪山广场站,然后步行约10分钟到达)。考生须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二)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体检信息表。体检信息表见附件2,由本人打印(A4纸张,一面打印)后填写、签字并贴上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集合时交工作人员审核。

  (三)考生体检前2至3天,请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前1天晚8时至体检前禁食、禁水,保证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B超检查;体检时请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以免造成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四)视力检测标准按双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标准执行。

  (五)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省司法厅政治部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

  (七)体检费450元(不含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体检现场实行封闭管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九)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27-87238541

  附件:

  1、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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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湖北监狱戒毒系统公务员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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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面试频道讯:2014湖北监狱戒毒系统公务员体检通知已公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在报考省监狱戒毒系统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沙洋戒毒所2004001085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因该考生的面试得分未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取消该职位。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2014年8月1日上午。

  (二)参加体检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一张彩色登记照(1寸),于8月1日上午6:30到水果湖第二中学教学楼前广场集合(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九号,可乘坐515路、536路、572路、810路公汽到八一路东一路口下;乘坐536路、587路公汽到八一路洪山广场下;乘坐552路、572路、587路、724路、810路公汽到东一路八一路口下车;乘坐电车1路、轨道交通2、4号线到洪山广场下;乘坐411路、522路、572路、578路、606路、701路、709路、817路公汽到洪山路下,从以上各站下车后步行约10分钟内均可到达)。考生均须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三)考生体检前2至3天,请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

  (四)体检前1天晚8时至体检前禁食、禁水,保证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B超检查。

  (五)体检时请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以免造成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体检时着应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七)视力检测标准按双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标准执行。

  (八)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省司法厅政治部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

  (十)体检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27-87238541

  附件:

与湖北监狱戒毒系统相关的公务员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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