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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时间及安排

注册计量师考试 湖北省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安排

  各位考生注意了!湖北省2023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时间将在2023年4月11日进行,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报考相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已整理在下文了,各位考生关注一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湖北省2023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时间及安排”,供考生参考阅读。

湖北省2023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时间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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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湖北省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安排相关的考试信息

2023年江苏省注册计量师考试安排及报考条件

注册计量师考试 江苏省注册计量师考试安排

  各位考生注意了!2023年江苏省注册计量师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4月11日9:00~18日16:00,请各位考生熟知。报考相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已整理在下文了,各位考生关注一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3年江苏省注册计量师考试安排及报考条件”,供考生参考阅读。

2023年江苏省注册计量师考试安排及报考条件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形成终审意见。

  (三)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日期

与湖北省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安排相关的考试信息

河南省2023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及报考安排

注册计量师考试 河南省注册计量师考试安排

  各位考生注意了!河南省2023年注册计量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将在2023年4月13日9:00至 4月20日17:00进行,请各位考生熟知。报考相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已整理在下文了,各位考生关注一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河南省2023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及报考安排”,供考生参考阅读。

河南省2023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及报考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10日

  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1日

  上午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计量师(一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6.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考生,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免试条件: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2.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考生,可免试《计量专业实物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考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的,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工作年限按照报考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工作或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取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

山东省2023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条件

注册计量师考试 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条件

  山东省的考生注意了!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通知,山东省2023年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4月10日9∶00至4月17日16∶00进行报名,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山东省2023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条件”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山东省2023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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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须在答题卡全部页面规定位置填写考生信息;其余两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两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须规范填涂,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及证书办理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三)证书办理

  电子证书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查询、下载。纸质证书由报名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可现场领取或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rss.shandong.gov.cn/rsks/)、爱山东APP办理邮寄。

  四、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计量师(一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2023年福建省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简章

注册计量师考试 福建省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安排

  各位考生注意了!2023年福建省注册计量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将在4月10日至4月18日进行,请各位考生熟知。报考相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已整理在下文了,各位考生关注一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3年福建省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简章”,供考生参考阅读。

2023年福建省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简章

  一、报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并按简章规定进行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 客观,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三)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六、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考试大纲

  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

  三、考试科目、时间

  6月10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 2:00- 4: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1日(星期日)

  上午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四、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

2023年广西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及报考安排

注册计量师考试 广西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 广西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须知

  各位考生注意了!2023年广西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时间将在2023年4月10日8:00至4月17日17:00进行,报考相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已整理在下文了,各位考生关注一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3年广西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及报考安排”,供考生参考阅读。

2023年广西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及报考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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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考试级别、应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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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 2022年起,注册计量师(一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已调整。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1.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2.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二)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

  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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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2013湖北公务员考试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本次招考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细读并理解招考公告、报考指南、职位表、考试大纲;

  (二)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三)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

  (四)参加笔试;

  (五)参加资格复审;

  (六)参加面试。部分考生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体能测评;

  (七)参加体检;

  (八)接受考察;

  (九)拟录用人员公示;

  (十)录用审批;

  (十一)转移个人档案;

  (十二)到录用单位报到上班。

  二、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六十八条规定、《湖北省2013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一)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视力按双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标准执行));

  2.具备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素质。

  (二)报考基层专武干部职位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基层人民武装工作要求的军事技能;

  2.军事理论和国防法规有一定了解。

  三、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四)现役军人;

  (五)试用期内(截止2013年3月13日未办理转正手续的)和与招录机关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未满的(截止2013年3月13日未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六)2012年以来报考我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因录用后拒不报到、试用期内主动放弃而取消录用资格的人员;

  (七)在读的非2013年6月底前的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6月前毕业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在读的、未满约定服务期的和违约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员和毕业人员;

  (九)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及《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五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前述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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