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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招生简章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是一所本科独立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中医药文化特色鲜明,学院致力于培养中医药人才。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院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12661

  第五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 学院地址: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邮编:410007)、含浦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300号,邮编:410208)

  第七条 学院基本概况: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成立于2002年6月,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确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共享湖南中医药大学80余年的办学资源,现开设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市场营销、应用心理学、药物制剂、生物工程13个本科专业。

  第八条 学院全日制本科的招生包括普通类和对口吐鲁番市普通高等教育援疆招生计划。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制定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期间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专业要求

  第十二条 2022年学院面向湖南、浙江、新疆、广西、安徽、福建、重庆、广东、湖北、江西、西藏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志愿,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第十五条 各招生专业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十六条 护理学专业根据用人单位往年招聘要求,建议男生身高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

  第十七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准,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与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16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16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学校代码:12661;成立于2002年6月,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确认,湖南中医药大学引入民营资本主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三条学院概况:学院位于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东塘校区,教学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学生共享湖南中医药大学80余年的办学资源。学院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严谨规范,学习生活环境优美,现开设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物工程、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等本科专业,在校学生近5000人。

学院的主办单位湖南中医药大学,创办于1934年,时名湖南国医专科学校,1960年改办为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湖南中医学院,2002年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与湖南中医学院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2012年学校进入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序列。学校设有24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有2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湖南省重点学科10个,其中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个。中医诊断学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居国内领先水平。现有学生39000余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1729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制定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任务。

第六条学院招生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专业及专业要求

第七条2016年学院面向湖南、广东、广西、江西、浙江、新疆、湖北、重庆、安徽、福建等1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市、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九条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第十条各招生专业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十一条护理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十二条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考生档案中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准,按教育部...

与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3年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招生专业代码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专业代码
  2013高考即将来临,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编辑为了让考生及家长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能够更好地选择院校专业,特别搜集整理了大量高考院校专业代码供您参考,我们将不断更新,请收藏我们网站!预祝各位考生在今年的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学 校 名 称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学制 师范标识 备 注
1708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071102 应用心理学 4    
1709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081302

2015年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学校代码:12661;成立于2002年6月,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确认,湖南中医药大学引入民营资本主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校地址: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含浦校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

第三条 学院概况:学院的主办单位湖南中医药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创办于1934年,时名湖南国医专科学校,1960年改办为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湖南中医学院,2002年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与湖南中医学院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

湖南中医药大学现有含浦、东塘2个校区,校园环境幽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开设有以中医药学为主的24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医科大学,有15所附属医院,2个校办合资企业。学校有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学位授予权和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制定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任务。

第六条 学院招生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专业要求

第七条 2015年学院面向湖南、广东、广西、江西、浙江、新疆、湖北、重庆、安徽、福建等1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市、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九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第十条 各招生专业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十一条 护理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考生档案中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取。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教务网(点击进入)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2年6月18日由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2】14号文件批复正式成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湘杏学院为独立学院,系湖南中医药大学属下的二级法人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长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校长担任,董事会工作遵循董事会章程。湘杏学院院长为法定代表人,按章程主持全院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

  根据国家教育部[2003]8号文件规定,湘杏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湘杏学院坚持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路线,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中西医药人才为办学宗旨。并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增加教育投入。扩大现有办学规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下新的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办出湘杏学院的特色,努力打造省内一流的公办民助独立学院。

  湘杏学院位于省会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东塘校区,环境优美,教学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严谨规范,学习、生活环境优美。

  我院现开设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学、针灸推拿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等12个本科专业,面向省内外招生,现有在校学生2660人。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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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17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7招生章程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17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17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学校代码:12661;成立于2002年6月,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确认,湖南中医药大学引入民营资本主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院概况:学院位于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东塘校区,教学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学生共享湖南中医药大学80余年的办学资源。学院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严谨规范,学习生活环境优美,现开设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等本科专业,在校学生4300余人。

  学院的主办单位湖南中医药大学,创办于1934年,时名湖南国医专科学校,1960年改办为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湖南中医学院,2002年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与湖南中医学院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2012年学校进入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序列。

  湖南中医药大学设有以中医药学为主的24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医科大学,有15所附属医院,5个校办合资企业。学校有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学位授予权和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3个,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制定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任务。

  第六条 学院招生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专业要求

  第七条 2017年学院面向湖南、广东、广西、江西、浙江、新疆、湖北、重庆、安徽、福建等1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市、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九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第十条 各招生专业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十一条 护理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考生档案中高考招生体检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16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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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16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学校代码:12661;成立于2002年6月,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确认,湖南中医药大学引入民营资本主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校地址: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含浦校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

  第三条 学院概况:学院的主办单位湖南中医药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创办于1934年,时名湖南国医专科学校,1960年改办为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湖南中医学院,2002年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与湖南中医学院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2012年学校进入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序列。

  湖南中医药大学设有24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有2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湖南省重点学科10个, 其中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个。中医诊断学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居国内领先水平。现有学生 39000余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1729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制定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任务。

  第六条 学院招生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专业要求

  第七条 2016年学院面向湖南、广东、广西、江西、浙江、新疆、湖北、重庆、安徽、福建等1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市、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九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第十条 各招生专业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十一条 护理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考生档案中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18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18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供考生们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18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学校代码:12661;成立于2002年6月,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确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院概况:学院位于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东塘校区,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学生共享湖南中医药大学80余年的办学资源。学院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严谨规范,学习生活环境优美,现开设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市场营销等本科专业,在校学生近4000人。

  学院的主办单位湖南中医药大学,创办于1934年,时名湖南国医专科学校,1960年改办为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湖南中医学院,2002年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与湖南中医学院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 湖南中医药大学设有以中医药学为主的24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医科大学,有16所附属医院,5个校办合资企业。学校有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学位授予权,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制定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任务。

  第六条 学院招生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专业要求

  第七条 2018年学院面向湖南、广东、广西、江西、浙江、新疆、湖北、重庆、安徽、福建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九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第十条 各招生专业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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