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为你带来[2017年烟台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公务员考试频道查看相关资讯,可按Ctrl+D收藏频道!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优化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2015〕60号),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7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计划遴选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烟台市各县市区(含烟台开发区、高新区、昆嵛山自然保护区)机关、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烟台市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烟台市公安局、国土局、工商局派出分局的派出机构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上述部门派出分局机关人员不列入遴选范围)。
中央、省属驻烟单位所属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9月7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6.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党政群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企业、事业单位(烟台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 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签订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参加我省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尚在处理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