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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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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1

  2月3日,市政府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禁限放时间,公示销售符合国家规定种类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尽可能降低空气污染和减少雾霾天气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合理规划和减少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爆竹销售比重。要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和管理,开展烟花爆竹春节销售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从严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节日期间,市创建办要牵头组织公安、环保、安监、工商等部门及秦渭两区,加大对主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惩处在禁燃区和禁燃时间的燃放行为。要严格执行《陕西省级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在各类庆典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规定,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带头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各级气象、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春节期间空气质量状况预测预报,及时会商分析研判,科学预警。城管部门要与管理区域内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逐一签订《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保证书》,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禁放责任人,严防各类违规燃放行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2

  为了响应《鹿邑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号召,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生铁冢乡中心学校在“禁放烟花爆竹”教育宣传活动中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把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召开全乡中小学校长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宣传活动方案,成立禁燃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推进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连日来,生铁冢乡各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了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中心学校将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通知转发到全乡各学校,要求各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向每位学生发放并组织学习《鹿邑县教育系统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及“小手拉大手”的一封信》,通过宣传条幅、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教育阵地,使学生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和自身安全的危害。学校各班组织开展了以“禁放鞭炮,文明过节”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利用社会、家长、学校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向全体学生及家长发出倡议,要求全体师生从自身做起,带头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村庄”的效果。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学生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意识带到每一个家庭,让大家能够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营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社会氛围,为共同守护鹿邑蓝天贡献力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篇3

  为让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稳定、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连日来,我市文化路小学、工业路小学、公园路学校、官会中心校、李寨中心校等学校,利用不同形式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加强疫情防控安全教育活动。

  文化路小学利用电子屏流动字幕、标语、条幅等形式进行了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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