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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个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已公布
24日,省教育厅公布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学科考试说明(适用于2017级高中学生)。
本考试说明将作为命题的依据。
背景介绍
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为做好首次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关工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编写了适用于我省2017级高中学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学科考试说明,并予以公布。
信息技术学科学考说明:
考试目标与要求
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应坚持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基本理念,强调教育立意、能力立意,注重对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考查,以及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包括理解、运用、观察、比较、分析、评价等能力。
依据教学内容(考点),采用丰富、直观的感性材料(如事例、图像、数据等),考查学生在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过程中,所体现出对信息的辨别、应用和迁移的能力。福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信息技术学科(适用于2017级高中学生)>>>点击查看详情
音乐学科学考说明:
考试目标与要求
根据高中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与目标,从情感态度价值观及音乐学科知识与技能的角度对学生音乐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考查内容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1.欣赏与认知。知道不同时期、不同民族、不同体裁和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及音乐表现手段,识别重要代表人物。通过聆听等方式,分辨音乐的作品名称、表现题材、体裁形式、风格流派等内容。
2.了解与理解。了解音乐的历史与发展及社会功能,理解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3.掌握与运用。要求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辨识并描述音乐的时代风格、地域风格和民族风格、评价音乐、表现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