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税率表作了修改,最新个税税率表是怎样的,如何计算年终奖需缴的个税?有什么方法可以避税?
财务专家称要规避六个区间,也可以非年终奖形式发放
两种方法计算年终奖个税
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个人工薪所得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个人工薪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薪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述两个计算公式中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就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12(一年12个月)后得出的商,再对照工薪所得个税税率表即可确定。
按照这个公式,如果某人年终奖为96万元,他缴个税后可拿到629505元,如另外一个人年终奖为96万元并多1元钱,他缴个税后可拿到541505.55元,最终会形成具有讽刺意义的结果:多得1元,税后所得反而少87999.45元。
数学问题致所得付出倒挂
在我国,劳动体现的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基本原则,而这个计算实际上导致了所得与付出倒挂。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倒挂呢?据了解,针对工资薪金,我国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为了方便计算,就转化用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简化算法,但这种方法却在年终奖的计算中出现问题。目前的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是,先将年终奖除以12,以得出的商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规定计税。
据相关税务专家解释,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源实质是一个数学问题,问题出在税率表中的“速算扣除数”。
发放年终奖有税务“规避区”
据相关税务人员介绍,按照新个税法,我国目前的年终奖发放存在六个“规避区”:即18000元<年终奖≤19283.33元、54000元<年终奖≤60187.50元、108000元<年终奖≤114600元、420000元<年终奖≤447500元、660000元<年终奖≤706538.46元、960000元<年终奖≤1120000元。
相关财务专家告诉记者,企业在制定全年薪酬方案时,或者将处于“规避区”内的实际年终奖多出临界点的部分,以非年终奖形式发放,比如调整当月工资,以过节费形式等发放,并入当月工资总额,适用工资薪金的计税方法,不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
新税法主要从4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
二是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三是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