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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改革 精简版提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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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2016年9月30日将至,而近期参议院网站将去年的S. 1501提案进行精简版修订的消息,迅速引起了业内的关注,或预示着EB-5改革“国会较劲”的卷土重来,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带来的信息!

  以下为该精简版提案的具体要点:

  1、将区域中心项目延长5年至2020年9月30日。

  2、调整EB-5最低投资额,TEA地区为80万美元,非TEA地区120万美元;最低投资额可由国土安全部部长和劳工部部长商定后随时调整,如果5年未调,则每5年自动按照物价指数调整;TEA地区的最低投资额始终要保持在普通地区最低投资额的50%--75%这个范围之内。

  3、每财年预留5000张EB-5签证给TEA地区;TEA获批后的有效期为2年,每一次续期也仍为2年。

  4、明确提出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是判断经济模型的官方机构;间接就业机会只能计算在EB-5创造就业机会总数的90%以内;即使非EB-5投资大于项目资金的30%,其创造的就业机会总数最多只能算作EB-5就业创造机会总数的30%;租户就业不能计入EB-5就业机会创造总数内。

  5、要求投资者提供7年的税收记录; 海外转款需要提供转款人的身份证明;以资金赠与作为投资款来源的投资人,赠与人只能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祖父母等近亲属;以抵押贷款作为资金来源的投资人,贷款必须由信誉良好的银行或贷款机构发出。

  6、加强了对行业“合规性”的要求:细化区域中心的认证过程,对区域中心年度审核制度提出更明细严苛的要求;区域中心的文件需要到SEC注册,同时将所有EB-5融资行为界定为美国本土发生的行为,受美国司法管辖;项目方需要向投资人披露过去十年的法庭记录,以及各个环节基于成交的佣金相关信息,包括接收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区域中心和新商业企业负责人必须是美国的永久居民或美国公民,且不得有过欺诈等犯罪记录,外国政府所拥有的企业不能参与到区域中心;区域中心每年应缴纳2万美元的诚信基金年费,用于支持移民局对项目合规性的调查;第三方营销机构,即美国境外的移民中介需在移民局登记注册,提供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年度报告。

  7、为长时间等待申请的项目提供加急处理服务,提前审批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如果投资人I-526已经通过,即使还在排期等候阶段,也可以在还没登陆美国之前递交I-829申请,以后登陆美国或者调整身份后可直接拿正式绿卡。

  专家表示,涨价和加强严管一直是EB-5改革的广泛共识,这两点在Grassley议员的最新提案里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随着美国各界人士对涨价的高预期,外加EB-5投资额多年来一直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多年投资金额保持50万美元不变的EB-5美国投资移民涨价已势在必行,一旦最低投资额涨至80万美元,意味着需要多提供至少30万美元中每笔资金的来源与路径证明。此份提案也对EB-5行业合规性提出了更严格和细化的要求,并强调了SEC的介入、区域中心各环节费用的披露,甚至要求海外中介机构的报备,这一系列行为将会使行业更加规范,日后区域中心欺诈行为将会变得非常罕见,而且融资销售环节将会特别透明,投资人将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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