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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2022法律职业考试9月17日举行 考生出行提醒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武汉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武汉考区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17日至18日举行,武汉交警发布提示提醒各位考生注意出行安全,具体的提示内容见下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武汉考区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示”,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武汉考区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示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于 9月17日至18日举行,共设考点5个(具体考点安排见附件)、考场170个、参考人数1.5万余人,主要涉及洪山及东湖高新2个考区。在此武汉交警发布出行提示: 因本周末考试人数较多,预计考点周边路段交通压力将有较大幅度上升,建议考生及时关注路况、规划出行线路,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提早出门,呼吁市民尽量错峰出行,行经考点周边请勿鸣笛。

  其中东湖高新区共设考点4个,分别为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东区)、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文华学院、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预计关山大道、光谷大道交通压力较大,光谷创业街、凌家山北路、文园路等道路条件有限,请车辆注意绕行。同时考生车辆禁止进入校内停车,请尽量选择公交出行,学校门口的禁停路段请即停即走,在有条件的路段可按顺序停放。

  届时,公安交管部门将在考点周边路口、主干道设置执勤、分流疏导岗位,引导考生及时进入和离开考场,保障道路交通顺畅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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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和注意事项的告知书已经公示出炉了,各位广东的考生们要仔细阅读,做好疫情防控,以免影响自己正常考试,下面就和出国留学网小编一起看看详细的疫情须知吧!

  广东省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和注意事项告知书

  广大考生:

  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举行,经征求省卫生健康委意见,现将有关防疫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于考前7天(9月10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报名系统中“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完成信息填报。

  二、考生须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考试当天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来粤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做好提前入境准备,并按当地现行防疫隔离政策执行。

  四、考生应于9月7日至9月16日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客观题考试准考证。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应于10月11日至15日打印主观题考试准考证

  五、考生应提前注册本人“粤康码”。考试当天,应主动出示“粤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等有效证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

  六、如考生在考前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或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且未完成“三天两检”;或考前10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且未按相关要求完成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或仍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阳性个案、疑似阳性个案、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或已治愈出院的确诊阳性个案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医学观察期内(出院或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内);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未排除感染风险;或考前7天内有发现本土病例但尚未划定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相应健康管理,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八、考生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除在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进入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减少聚集。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十、考生不得提供虚假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药物遏制发热、干咳等症状、谎报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考虑到近期我省疫情形势较为严峻,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个别考点因全域静态管控或临时封控的情况,各考区司法行政机关全力以赴增设备用考点。请考生随时留意考区司法行政机关的最新公告、短信提示、电话通知等,并服从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与考点所在地现行防疫措施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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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2022法律职业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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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疫情防控须知出来了,详细的防疫须知内容如下,烟台的考生们仔细阅读一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烟台2022法律职业考试考生防疫须知”,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烟台市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应考防疫须知

  各位考生:

  为确保烟台市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保障全体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根据山东省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顺利参考,建议考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做好流行病学史申报和自我健康监测等事项。

  二、考生需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考生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检测时间应为考试批次日期前第2天早晨8时15分以后的时间。

  三、考生应提前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以下简称“健康码”,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

  四、司法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设置“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即应试人员应于考前7天(9月10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完成在线信息填报;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同时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试入场前由考场工作人员收回。

  应试人员在打印准考证前应签订《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方可打印准考证。

  五、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考生,纳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管理,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检测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提前7天向各考区报备,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均为阴性,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应持有7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于开考日(9月17日)的3天前主动报告烟台市司法局,可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尚在隔离观察期的次密切接触者;有中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考生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满7天未满10天者。

  (3)开考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于开考日(9月17日)的3天前主动报告烟台市司法局,可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从外省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烟后完成3天3次核酸检测 (间隔24小时)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5)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要求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对尚未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执行。考生应提前向考试所在地社区报备,并于开考日(9月17日)的3天前主动报告烟台市司法局,在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在隔离考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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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部分职业考试合格标准发生改变

职业考试 考试资讯 考试合格标准改变

  近日,人社部发布最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从中我们得知,部分职业考试的合格标准发生了改变,有些考试的合格线甚至降低了,具体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

  人社部官宣:

  单独划定部分考试合格标准!

  从人社部最新的通知来看,经济师、审计师、统计师等考试可以在部分地区实行单独划线,划线标准会低于全国统一的合格标准:

  在单独划线地区报名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在规定的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达到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的,发放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相关通知原文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以下简称单独划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独划线的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及实施范围

  (一)执业药师、通信(初、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中、高级)、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经济(初、中、高级)、卫生(初、中级)、审计(初、中、高级)、统计(初、中、高级)、银行业专业人员(初、中级)、翻译专业资格(二、三级)等10项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藏自治区、四省涉藏州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四地州、甘肃临夏州、四川凉山州、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及金口河区单独划线

  (二)出版(初、中级)职业资格考试针对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的人员单独划线。

  上述职业资格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单独划线的合格标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向社会公布。

  二、证书申领及发放

  (一)在单独划线地区报名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在规定的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达到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的,发放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二)在单独划线地区之外报名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到单独划线地区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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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社会工作者职业考试鉴定通知

社会工作者职业考试鉴定通知 社会工作者考试

  出国留学网社会工作者栏目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2017年上海社会工作者职业考试鉴定通知”,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

  印发《2017年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考试鉴定通知》通知:上半年考试时间为6月3日、4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2日、3日,成绩查询时间为考试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

  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印发给你们,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7日

  2017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通知

  一、鉴定项目

  2017年本市面向社会开考的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分为职业资格鉴定项目(分制造与工程等9个类别)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具体项目的分类与名称详见附件1《2017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鉴定时间

  (一)职业资格鉴定项目

  1.操作技能类项目

  《目录》中第一类至第八类为操作技能类项目,鉴定一般由“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技师及高级技师综合评审”等组成。

  (1)“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统考方式,全年安排的统考月份和对应日期见下表,如遇鉴定考量较大等特殊情况,统考日期将顺延一天:

  操作技能类项目“理论知识考试”统考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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