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苏州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非江苏省)
2012年苏州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非江苏省)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
苏州大学现有20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设专业)、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4个硕士点(含自设专业)以及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13个本科专业。目前,学校拥有教职工4735人,其中院士4人、中组部“****”人选1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人,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1944人;各类在校生约五万人,其中在校各类研究生14332人,本科生25067人。
近年来,苏州大学坚持教学与科研两个中心,科研工作取得了累累硕果。2011年,苏州大学SCI索引排名位列全国高校第29名,SCI学科影响因子前1/10的期刊论文位列全国高校第24名。
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为学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开辟了广阔途径。苏州大学积极扩大开放,与日本、法国、韩国、新加坡、德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等地区的13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
二、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学习形式和证书
1、学校全称:苏州大学
办学类型: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办学地址:校本部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东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北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南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48号,独墅湖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阳澄湖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基本学制:四年、五年、七年
4、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苏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苏州大学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
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录取批次、招生人数等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布。
我校今年有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內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于第四(三)学期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第五(四)学期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学习。
我校今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有: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广告学(会展广告)]...
2013年苏州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非江苏省)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目前,苏州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著,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综合性大学。
苏州大学现有26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设专业),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4个硕士点(含自设专业)以及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24个本科专业。目前,学校拥有教职工4890人,其中两院院士5人、外籍院士1人、"****"入选者10人、"青年****"入选者15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0人,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2041人;各类在校生约五万人,其中在校各类研究生14317人,本科生25406人。
苏州大学将人才培养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明确了"育人为本,教学为重"的教育理念,以通才教育为基础,以分类教学为引导,加强基础、拓宽口径、强化应用、重视实践,积极深化人才培养系统化改革,全面实施"卓越人才"工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苏州大学实施"顶天立地"科技创新战略,科研工作取得累累硕果。截止2012年12月,我校化学、物理、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工程学5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基本科学指标)前1%学科。
苏州大学全面推进教育国际化战略,积极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日本、韩国、新加坡等20余个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15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
苏州大学以昂扬的姿态、开放的胸襟、全球的视界,顺天时、乘地利、求人和,人才强校,质量强校,文化强校,依托长三角地区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优越的人文、地域条件,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学科、区域和国际化特色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成为区域内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高新技术研究、高层次决策咨询的重要基地,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
二、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学习形式和证书
1、学校全称:苏州大学
办学类型: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办学地址:天赐庄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独墅湖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阳澄湖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基本学制:四年、五年、七年
4、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苏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
2008年苏州大学省外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和办学地址<?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本部坐落在苏州市十梓街1号,北校区坐落在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独墅湖校区坐落在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二、有关录取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因外语教学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护理学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呈阳性者不宜报考,身高男生不低于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医学影像学专业: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法医学专业: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三、录取规则
1、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4、对符合照顾条件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以上录取规则仅适用于我校普通类文理科专业。另外,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四、 学费标准
按江苏省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关于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
2008年我校部分专业试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依据学分制培养计划,选择修读本专业大类中某个专业(或专业方向)。2008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类别及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含基地班)、对外汉语、戏剧影视文学];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含主持人艺术方向)、广告学];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科学、人力资源管理);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信...
2009年苏州大学省外招生章程
2010年苏州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非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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