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
为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多样化优质发展,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菏政办发〔2008〕6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鲁教基函〔2009〕4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管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基本思路
1.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录取新生。
2.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普通高中招生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一并进行。
3.进一步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6:4的比例确定。
4.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指标生计划招生制度。
5.进一步扩大招生学校的招生自主权。
二、招生办法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育局建立统一招生平台,统筹管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基础教育科、体卫艺科、职成教科、招生办、自考办、教研室、仪器站等有关科室做好相关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考试巡查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负责初中考查科目测试、学业水平考试组织、阅卷以及高中招生录取等工作。
三、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只招收学籍在本县区的初三学生。菏泽一中、菏泽学院附中及牡丹区所属普通高中面向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招生,另外,菏泽一中面向8县自主招生100人。中等职业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
四、招生计划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为71620人。其中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为4562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26000人。各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招生计划见附件1和附件2。
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在综合考虑各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往年招生情况、县区初中毕业生数以及职普比等因素的基础上审核确定。各县区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不得违背“三限生”政策招生,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生,不得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否则,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校承担。
五、指标生分配
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指标生计划招生制度,初中学校本...